转作风纠“四风” 湖北省纪委取消对市州纪委绩效考评

25.12.2017  09:45

转作风纠“四风”减轻基层迎检负担

省纪委取消对市州纪委绩效考评

  【编者按】“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发出深化作风建设动员令。全省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整改,纠“四风”、转作风再加力。湖北日报今日起推出《驰而不息纠“四风”》栏目,反映各地各部门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的实践,敬请关注。

  近日,为减轻基层年终迎检负担,省纪委下发通知,自今年起取消对市州纪委工作绩效年终考评和优胜单位评选表彰活动。这是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下的“第一刀”。“打铁必须自身硬。纠‘四风’、转作风,省纪委机关要带头立行立改,发挥‘头雁效应’,减轻基层迎检负担,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干工作、抓落实。”省纪委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工作评价方式方法要“”字当头,实事求是,更加注重工作实绩和客观评价,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抓好对各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三方民意调查,取得真实、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价结果。要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掀起“重实干、干实事,重实绩、重实效”的良好氛围,坚决反对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

  取消年终考评,是不是意味着对市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力度的减弱?

  不是。省纪委指出,取消现有市州纪委工作绩效年终考评活动,是转作风的“动员令”和领导工作方式方法的调校,但绝不意味着领导、工作力度的减弱和要求、标准的降低。对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只能加强,不能有丝毫削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上一级纪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深入一线,真抓实管,把领导、指导、督导等工作做细做扎实。

  省纪委此举在17个市州纪委中引起强烈反响。各地纪委纷纷表示,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跟学照做,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列出整改清单,拿出硬措施,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带动全系统作风整体转变。“省纪委此举对各条战线都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意义。”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欧阳康称。(杨宏斌、曹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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