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紧急部署高温季节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工作
2017年7月24日,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办发电〔2017〕44号)要求,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部署高温季节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工作。
《紧急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温季节救灾物资安全,准确把握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研究部署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管,严格巡查督查。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救灾物资管理一线,加强组织指导,现场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库高温作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暑降温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特别是在救灾物资应急调运过程中,要改善劳动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食品、药品,确保安全调运。要加强职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饮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在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中不得因赶工期随意加大劳动强度,露天施工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防止作业人员中暑。
《紧急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考虑气温、场地、通风条件等因素,对存储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等重要环节进行检查,迅速组织一次以“查、控、防”为切入点的救灾物资安全管理风险排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制定长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救灾物资安全。要重点加强对救灾物资储备库房和生活生产用房的电线线路、压力容器管道、电梯和车辆、机械设备等安全状况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因高温环境而发生电线短路、自燃、爆炸等事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