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迅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03.05.2018  23:18

  5月2日下午,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依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月24-28日视察湖北、考察长江期间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局领导、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相关文件要求,传达了4月29日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期间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是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把脉定向,是对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提出重要要求、寄予殷切期望。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要充分认识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湖北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湖北改革发展站上了新起点、翻开了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的“五个关系”,对湖北粮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新旧动能转换、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方面,粮食部门都大有可为。   二是要准确把握精髓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在鄂期间的重要讲话,是为湖北发展量身定制的“定盘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湖北篇”。全省粮食干部职工要准确把握和理解“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的总目标,这是总书记为新时代湖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擘画的战略定位,是对做好湖北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是做好湖北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准确把握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做好民生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四个切实”的重要要求。要准确把握和理解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深刻认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五个关系”。要准确把握和理解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勇担改革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敢于涉深水区、啃硬骨头,努力探索创造更多经验。   三是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湖北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作为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中心组的第一堂党课,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到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更好指导粮食工作创新发展。机关党办、人事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支部学习、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迅速制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通过专家辅导、领导研讨、党员交流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四是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狠抓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着力推动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粮食安全要突出高质量监管,树立大安全理念,做到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各个环节全覆盖,既管数量安全,也管质量安全;突出政策性粮食安全监管重点,聚焦主业,守住管好地方储备粮;创新监管方式,用好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监督考核指挥棒,抓紧探索推广网格化监管新方式。粮食产业经济要突出高质量发展,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粮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大“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力度,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实施“走出去”行动计划,叫响荆楚粮油品牌,做强做大龙头企业。要积极服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三乡”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服务全省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科技兴粮”“人才兴粮”战略,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三乡”工程,在服务“三农”中展现粮食部门新作为。要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新形势下更好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按照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部署,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操作办法,发挥粮食收购的保底作用,确保新形势下“有人收粮”“有钱收粮”,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精心组织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省局具体办法,锲而不舍转作风改作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提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思想政治和组织作风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