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粮食局认真组织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

26.08.2015  18:26

              为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检[2015]56号)和《省粮食局关于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的紧急通知》(鄂粮电)[2015]2号)精神,8月5—10日,随州市粮食局组织专班开展了夏粮收购工作专项检查。
              各县(市、区)粮食局对所检查的企业都填写检查工作底稿,被检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按要求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落实检查责任制。同时,检查人员撰写《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存档备查。市粮食局组成的检查专班对所抽查的地区负责,对抽查的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材料,强化督导检查职责。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的方式进行。听,就是听区粮食局自查情况汇报;看,就是看政策宣传情况及收购现场;查,主要是查检验单结算凭证及粮款支付情况,抽查粮食品质(混仓检验);评,就是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经检查,随州市各托市收购站(点)都能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收购过程中扦样、验质、称重、入仓、开票、结算和付款等整个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公平公正,没有发现压级压价、“打白条”、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等违规行为。曾都区粮食储备库、湖北储备粮随州储备库有限公司等单位新轮入的地方储备粮小麦手续完备,帐实相符,付款及时,管理规范。检查中也发现随县环潭、安居、新街等镇少数粮食经纪人收储的小麦品质较差、储存条件较差等问题,对此,责成相关经纪人加强粮食品质管理,及时整晒,适时销售出库。
              8月17日,市粮食局就此次专项检查专门召开了汇报会,根据对夏粮收购专项检查情况,并结合地方储备粮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今年秋粮收购和后期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强化地方储备粮监管。二是强化托市粮收购监管。三是强化对粮食经纪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