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意见

12.10.2015  17:2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精神,近日,仙桃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意见》(仙政发〔2015〕17号)。
              《意见》共分10个方面25条,具体为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粮食主产区责任,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提高粮食流通效率,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粮食经济强市,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提高粮食质量监管能力,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培育爱粮节粮社会生态,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确保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等。
                《意见》还明确了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并要求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办,促进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