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粮油收购质量标准国家有哪些规定?

31.05.2014  20:38

最低收购价小麦执行预案以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3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以国标三等油菜籽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含油量38.0%,水分8%以内,杂质3%以内,霉变粒限度为2%,色泽气味正常。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油菜籽临时收储价格是指承担政策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非标准品小麦和油菜籽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进行增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