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米大战”一审:法院认为360未垄断驳回诉讼

31.12.2014  23:05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陈璐)2014年12月31日,北京米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又称“3米大战”)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认为原告举证不力,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奇虎360构成垄断,并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该案发生在“3Q”大战开棺定论之后,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第一起垄断诉讼案件,被媒体称为“中国移动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也是近年来少见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

该案11月28日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原告认为,360公司推出的手机端应用“360手机卫士”对米时科技的“易米片”、“米洽”产品通过短信方式(包括通过用户手机或者通过短信网关发出的短信)发送电子名片或即时消息的短信拦截,对“易米片”产品来电显示电子名片功能的压制,从而导致用户不能正常使用产品。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指控被告对其涉案软件运行中产生的短信实施拦截,并置入垃圾箱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虽然被告的行为可能会给原告的商业声誉和经济效益造成负面影响,但被告在实施行为时并不知道原告的存在,行为没有针对性,主观上没有实施诋毁行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捏造、散布虚伪的事实,被告将原告所发的信息界定为垃圾短信,是根据其拦截规则所做的结论,而拦截规则并不针对特定的市场竞争者,而是根据信息内容本身的特点来进行判断和分类的。因此,被告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诋毁行为,也未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一审后,米时科技表示将上诉。他们认为,一审判决是错误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是对垄断者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肆意妄为的一种纵容,是对广大创新型初创企业创新行为和动力的一种抹杀。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中青在线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