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
鄂食药监文〔2016〕14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医药电商的快速发展,网上购药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消费习惯,从事互联网交易服务的网站日益增多,但是,由于部分网站及企业人员诚信缺失,消费者辨识能力不强,导致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虚假信息、销售假药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促进我省医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确保有足够的具备医药相关专业学历、熟悉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人员从事药品网上交易审查工作,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确保有足够的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按程序逐级审核,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互联网药品信息及网上交易审查员制度。同时,企业应每季度向网站IP地址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提交网站运营情况报告,每年年底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二、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总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贯彻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4〕340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见附件1)及其网站加强日常监管。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监测、网上巡查,采取飞行检查的形式,加大对辖区内网站的现场检查力度,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实地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网上监测和实地检查应留有完整的记录(见附件2),实行痕迹化监管。同时,根据《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食药监文〔2014〕30号)要求,对监测发现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分,每季度向省局汇总上报网站监测情况和记分情况,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加强对药品交易网站的资质审查。重点检查如下内容:是否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资格证书编号;药品交易资格证书是否过期但未延续;是否存在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广告等行为;是否超出批准的许可范围进行交易,是否向个人消费者违法销售处方药等。
(二)加强对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监管。重点检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交易的网站是否存在直接在网站上展示或向消费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药品交易网站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是否在网站的非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处方药名称、图片、说明书等信息时加框标示了“药品监管部门提示:如发现本网站有任何直接或变相销售处方药行为,请保留证据,拨打12331举报,举报查实给予奖励”等警示内容。
(三)加强对网售药品配送环节的管理。重点检查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是否具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是否在符合药品GSP要求的条件下自行配送,是否存在通过邮寄、快递、托运等方式配送药品的行为。
(四)加强对互联网非法售药的打击力度。对不具备药品交易资质的网站一律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其网站,对其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一律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具备药品交易资质的网站违反有关规定,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超范围、超方式销售药品,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处方药,违反规定进行配送等行为的,一律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曝光记分,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其网站。
附件:
1.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名单
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监督检查记录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名单
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A证)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服务范围 | 法定代表 | 企业地址和 邮编 | 网站名称及域名 | IP 地址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证书编号 | 联系方式 |
1 | 国A20160004 | 武汉华中药品交易有限公司 | 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 | 高美娟 | 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一号光谷资本大厦一楼 430070 | 华中药品交易中心(www.yaoex.com;www.yaoex.cn) | 119.97.174.66 | 2016年8月8日 | 2021年8月7日 | 00000198 | 027-62438968 |
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B证) | |||||||||||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服务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地址和邮编 | 网站名称及域名 | IP 地址 | 网站负责人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联系方式 |
2 | 鄂B20160001 | 湖北贝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 | 崔孝刚 | 武昌区武珞路五巷凯乐花园46号8栋21楼430072 | 天下药庄-贝克药业网(www.bkyy.com.cn/txyz.net.cn) | 61.183.11.135 | 万红梅 | 2016.04.11 | 2021.04.10 | 027-87259701 |
3 | 鄂B20160002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 | 刘宝林 |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430051 | 九州通网(www.yyjzt.com) | 27.17.17.210 | 杜晓倩 | 2016.04.28 | 2021.04.27 | 027-84683024 |
4 | 鄂B20160003 | 湖北敬宇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 | 张鹏兵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隆祥东街11号-8(世纪龙城2号楼430051 | 湖北敬宇堂药业有限公司(hbjyt.cn) | 219.139.190.212 | 沈军 | 2016.05.23 | 2021.05.22 | 027-84800858 |
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C证) | |||||||||||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服务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地址和邮编 | 网站名称及域名 | IP 地址 | 网站负责人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联系方式 |
5 | 鄂C20130001 | 湖北中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 宋燕燕 | 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12号十大家工业园东区7栋430011 | 中联大药房健康生活馆(www.zldyf.cn) | 219.140.177.99 | 胡乾川 | 2013.08.14 | 2018.08.13 | 027-88863836 |
6 | 鄂C20140001 | 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刘宝林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九州通大厦五楼430051 | 九州通好药师大药房 (www.qumaiyao.com) | 59.173.12.136 | 田超波 | 2014.05.30 | 2019.05.29 | 027-84637046 |
7 | 鄂C20140002 | 武汉隆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俞达 |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普安村430223 | 武汉隆泰大药房(ltdyf.com) | 59.175.137.124 | 吴跃志 | 2014.10.20 | 2019.10.20 | 027-81319156-8898 |
8 | 鄂C20150001 | 武汉福恒生医疗护理用品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医疗器械 | 唐敦军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B座19楼C3 430071 | 家庭医护网(www.jtyhw.cn) | 114.112.105.21 | 陈程 | 2015.01.29 | 2020.01.28 | 027-87319066 |
9 | 鄂C20150002 | 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王健斌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858号生物医 | 万方堂连锁大药房网上药店 (www.wanfangtang.com) | 119.97.170.183 | 程建伟 | 2015.07.15 | 2020.07.14 | 027-86644779 |
10 | 鄂C20150003 |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宋志奇 | 武汉市青山区车站街91号430080 | 马应龙大药房网上商城(www.myl1582.com) | 219.140.160.238 | 蔡希麟 | 2015.11.02 | 2020.11.01 | 027-87291035 |
11 | 鄂C20150004 | 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唐国群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94号441000 | 天济大药房(tianjiyy.com) | 219.140.177.75 | 肖双 | 2015.11.03 | 2020.11.02 | 0710-3155211 |
12 | 鄂C20150005 | 武汉贝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崔孝洪 |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五巷46号凯乐花园8栋22层1室430061 | 贝克大药房网上药店(www.bkdyf.net) | 61.183.11.133 | 崔晔 | 2015.11.18 | 2020.11.17 | 027-87738387 |
13 | 鄂C20160001 | 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李佳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四楼412、413、415—419室430075 | 人福健康城(www.rfeyao.com) | 119.97.174.202 | 肖刚鹏 | 2016.04.15 | 2021.04.14 | 027-87410455 |
14 | 鄂C20160002 | 湖北李时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金宏 | 湖北省蕲春县蕲春大道本草纲目生物科技园区(6栋6楼)435300 | 李时珍大药房(www.lszdyf.com) | 59.175.148.107 | 黄荣生 | 2016.05.18 | 2021.05.17 | 0713-7218175 |
15 | 鄂C20160003 | 黄冈同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 徐建良 | 黄冈市黄州大道170号(综合办公楼2楼)438000 | 同济堂大药房(www.tjtcn.com) | 219.138.136.71 | 姚林英 | 2016.05.18 | 2021.05.17 | 0713-8695755 |
附件2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监督检查记录表
企业(网站)名称:
检查 项目 | 易存在问题及检查 主要内容 | 检查方法 | 发现问题 | 常见问题处理 | 检查结果 |
1.依法活动 | 网站应当按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规定权限从事服务活动; | 检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核实网站服务范围、网站名称、机构名称、网站域名、IP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性质是否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相符。 |
| 1.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给予立案查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2.擅自变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项目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变更登记手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3.超出审核同意的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给予立案查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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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实守信
| 网站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 1.检查网站设施设备、人员资质等资料; 2.核查网站是否存在超范围宣传,虚假广告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3.发现任何主观故意的虚假欺骗行为并且证据确凿,检查员应评估其虚假情况的风险程度。 |
| 1.网站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立案查处。(《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2.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给予撤销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申请处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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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制度
| 网站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 1.查阅网站管理文件,是否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交易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交易安全管理制度; 2.网站是否具备并有效执行保证药品交易来源合法、真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
| 管理制度和措施内容不全面,不充分,责令改正。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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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管理 | 网站具有保证网络正常运营和日常维护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 | 1.检查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检查是否具有药学或者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组成的审核部门负责网上交易的审查工作。 |
| 未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令改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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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施设备 | 网站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 1、查阅设施设备一览表; 2、核对计算机和服务器台数、型号、发票或相关凭证; 3、查看办公室设施,是否有空调、电话、网线、操作台等。 |
| 设施设备不齐全的,责令改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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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站管理 |
| 1.网站主页是否正确标注《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2.网站是否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 3.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是否为未经许可的企业或者机构交易未经审批的药品提供服务; 4.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是否直接参与药品经营; 5.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是否在网上销售处方药或者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
| 1.网站不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的,给予警告,罚款处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但超出审核同意的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给予警告,罚款处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3.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为未经许可的企业或者机构交易未经审批的药品提供服务的,给予立案查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4.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直接参与药品经营的,给予立案查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5.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在网上销售处方药或者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给予立案查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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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内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网站实际情况确定。 | 视情确定 |
| 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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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结论 |
□符合要求。 □限 日内上报书面整改结果。 □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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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企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述表格注解:
1.上述清单供各级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监督检查参考使用,根据不同情况可选择重点检查项目(可删除未检查项目和符合要求项目后制表打印)。
2.检查结论是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等,具体案件视情依法处理。
3.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执法机关。
4.上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企业留存,一份由监管部门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