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恩施、仙桃等地快速推进 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生根

06.06.2016  21:15

  荆州:

  荆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落实党政同责作为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牛鼻子”,抓决策研究、抓重点部署,抓督办落实,力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市委书记李新华及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要求,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四有两责”、推进“双基”建设;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做大做强食品医药产业;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等五项具体措施,会议议定事项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二是市政府常务会重点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意见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专题汇报,市长杨智要求紧密结合“五城同创”这一中心,重点对菜市场、校园、医院和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以奖代补措施,由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640万元用于开展食品安全小餐饮专项整治。追加抽检经费166.5万元用于食品药品抽检。

  三是县市党政领导推进落实。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项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荆州区区委书记周昌俊、江陵县县长万玲玲专题调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沙市区区长黄勇亲自部署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公安县县长刘忠诚出席《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会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监利县县长黄祥龙专题协调解决人员编制、执法车辆等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在经费保障、执法装备、车辆、人员编制划转、区域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食品安全重难点问题上不避矛盾、狠抓落实。

  恩施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同决策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三位一体”管理,深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

  二是加强编制人员保障。全州90个乡镇全部设置了食药监管所,机构全部为副科级,人员全部为行政编制。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核定编制785人,现已到岗735人,到岗率达93.6%。州编委将接近全州1/3的公务员招录计划用于食药监管岗位,其中95%以上的招录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

  三是加强经费预算保障。全州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2016年财政预算在去年8623万元经费基础上继续增加。州财政设立乡镇食药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对达标所每个奖励补助10万元,2016年已经预算300万,力争2017年全部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

  四是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建立以州为中心、县市为支撑、乡镇和村为基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完成州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投资1.05亿元新建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年检食品药品1万个批次。利川、来凤、巴东3个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

  五是加强制度法规保障。在全省率先制定恩施州小作坊、小餐饮等管理办法,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纳入法制化管理。制定《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规划(2016-2020)》,推进利川市、鹤峰县、宣恩县等地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发布《禁限用农药名录》、《高毒农药名录》和《高效低毒低残留与生物农药名录》,实行统一制发,张贴到村组,对农药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市场实行“入市登记备案”和“产品销售可追溯”制度。

  仙桃市:仙桃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为各级党委、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支持保障等职责套上“紧箍咒”、划清“责任田”,打造无缝衔接责任链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政同责。

  一是健全考评体系。市委、市政府明确在综合考评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权重增加到3%,同时将考核纳入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定《2016年度仙桃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重点考评党委、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工作措施及成效,真正做到严考党政同责。明确对市、镇(办、场、园、区)、村(社区)三级和食安委成员单位全部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率达100%。对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不力的予以约谈、通报,问题严重的,报纪委监察局予以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真正发挥考评激励约束作用。

  二是实行两网对接。建立“政府领导,食安办、综治办牵头,监管所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和城乡社会管理网格对接。明确要求各镇(办、场、园、区)在村(社区)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挂牌,将监管员和协管员照片、职责、工作制度“三上墙”,建立工作绩效台账,奖优罚劣。目前,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设置了“食药安全管理办公室”,“两网”对接率达到100%。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夯实基层基础。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改革中遗留的人员编制、身份、待遇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研究解决的具体措施,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倾斜,确保监管系统和队伍稳定。明确在公车改革中,对监管、稽查用车予以充分保障,确保基层所达到“一所一车”标准。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组织开展对各镇(办、场、园、区)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对不落实党政同责规定或履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人员坚决予以问责。

  (信息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