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召开环委会第二次会议暨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动员会

17.08.2015  12:01

  8月11日下午,洪湖市召开洪湖市环委会第二次会议暨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动员会,全市所有乡镇区办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书记、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农办主作、农机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以及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秸杆禁烧督导单位带队领导和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洪湖市常务副市长苏云国主持,市长黄勇、市大大副主任申寿云、市政协副主席吴华清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领学新出台的《洪湖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洪湖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市环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关于环委会成员单位督导乡镇区办开展秸杆禁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区办秸杆禁烧工作责任和考核办法、落实环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督导的乡镇。

  会上,峰口镇、大同湖管理区汇报上半年秸杆禁烧工作经验。同时,公安局、环保局代表职能部门作了发言,螺山镇、曹市镇主要负责人对做好下半年秸杆禁烧工作作表态发言。

  黄勇同志就秋季秸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乡镇场区办和市环委会秸杆禁烧工作督导成员单位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多措并举,努力将秸秆禁烧工作抓到位,抓出色。黄勇同志强调:环委会成员单位要对所包乡镇区办秸杆禁烧督查和巡查工作全面负责,要安排一名副局长和两名干部,保障一台车,每天巡查督导,特别是要加强傍晚和夜间巡查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秸秆焚烧工作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第一把火”的当事人除经济处罚外,依法处以治安拘留;财政部门要筹划好资金的拨付与监管工作,教育部门要在各小、中学每周安排两次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并加强公路巡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是秸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农业的领导和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实行24小时巡查。村级负责人的待遇与秸杆禁烧工作挂钩。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区办要落实工作专班,要安排一辆宣传车每天在辖区循环宣传,同时要建宣传栏、印发资料、张贴公告、悬挂标语,要逐村逐组签定禁烧责任书,逐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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