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三方人民调解开启社会矛盾纠纷柔性化解新路径

11.01.2017  16:31

编者按: 针对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数量增多、主体多元、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加大等新趋势,近年来,荆门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着力创新人民调解平台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强化人民调解队伍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近期进行了宣传报道,省内外反响良好。荆门市委办公室将有关信息上报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上报中央办公厅。根据省司法厅领导意见,现将荆门市有关工作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荆门市第三方人民调解开启社会矛盾纠纷柔性化解新路径

近年来,荆门市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将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头戏”强力推进,大力加强和推进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成效显著。五年来,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4838起,成功化解14281起,涉及理赔金额5.2亿元,成功率96%,执行率100%,高于法院判决执行率,经验做法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

一、聚合力,释放第三方调解空间

按照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主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民间组织积极参加的原则,引导支持第三方调解健康发展。一是党委政府统筹谋划。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将其纳入法治荆门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综治年度考核目标,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没的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行业主管部门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做了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荆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二是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地推进了第三方人民凋解工作纵深发展。综治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专业调委会在组建、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将专业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治目标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专业调委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专业调委会的组建,抓好专业调委会选址、办公场所建设,做好专业调委会日常管理、经费筹措等工作,保障专业调委会正常运行。司法行政部门按照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规范和方针政策,负责专业调委会的指导和管理。三是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加强专业调委会人财物保障,激发民间组织活力,凸显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的社会公益性地位,明确专业调委会民间群众自治组织身份,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市县(区)两级政府先后将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专业人民调解工作经费、31个专业调委会的开办经费、专(兼)职调解员劳务报酬、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为专业调委会拨款2 0 0余万元,并逐年适当增加。

二、全覆盖,布局第三方调解网络

针对行业性专业矛盾纠纷多发的特点,结合实际,大胆探索“4+2+N”模式,建立市县两级专业调委会31个,织密了覆盖交通、医疗、就业等11个领域的第三方调解网络。一是试点探索4类。2009年,针对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探索成立了荆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学生伤害人民调解委员会4类专业调委会,在分类进行组织架构、人员选聘、纠纷调处、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试点,为全面推开专业调委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创新发展2类。2015年,针对物业和环境保护领域纠纷涉及范围广、调解难度大、赔付难到位等问题,将第三方调解创新引入物业和环保领域,成立了荆门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适度拓展N类。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的思路,制定了适度拓展N类计划。主要针对矛盾纠纷多发突发领域,经过调研论证,对确有必要成立专业调委会的领域进行拓展。2016年成立了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7年决定在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劳动用工、土地流转、消费者维权等领域建立专业调委会。

三、重规范,健全第三方调解机制

针对第三方人民调解来源于民间的公益性,依法制定了系列工作机制,杜绝第三方人民调解随意性。一是应急处置机制。综治部门当好“指挥员”,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影响程度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相关部门处理好突发事件;行业主管部门当好“调度员”,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向党委、政府报告,协调专业调委会人员通过与当事人对话,防止事态扩大;公安部门当好“消防员”,视事件的性质,及时出警,依法维控局面;专业调委会当好“预警员”,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突发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截至目前,共制定应急预案21个,上报应急信息377条,开展应急处置144次。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纵向上,对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保险协会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治安案件人民调解处理调解协议保险理赔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促进了人民调解横向对接,构建了多部门联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既让老百姓“进得来”,又让老百姓“出得去”,将人民调解导入法治轨道,增加了调解权威。目前,调解执行率实现100%。二是保险理赔工作机制。按照“凡能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的行业(领域),均须建立责任保险理赔工作机制”原则,全面建立责任保险理赔工作机制。对不能建立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特定行业(领域),探索建立风险责任保证金制度,形成责任机构缴纳保证金、专业调委会调解、风险责任保证金支付的工作模式,保障理赔及时足额到位,着力解决调解协议达成的赔付金额无人“兜底”、赔付难等问题。整合各专业调委会调解资源,将保调委与各专业调委会进行无缝对接,有效规避保险合同纠纷风险,提升调解效率。三是探索智慧化、智能化创新机制。借力大数据,打造微信公众工作平台、适时传递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等,与广大群众全方位沟通,将法治化融入了群众日常生活,信息化融入了人民调解。

四、一把尺,确保第三方调解实效

坚持依法调解和一把尺子调解,从人员选聘、研判评鉴、纠纷调处等方面着手,有效避免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载判员”,让群众在调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了一大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被柔性化解。五年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4821起,调处成功率达96%。一是“去行政化”确保公正选人。由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聘任专业调委会主任31名,调委会选聘副主任、调解员254名,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定期组织量化考核,并将奖惩考核与案件补贴挂钩,改变了过去由行业主管部门兼职或主导聘请调解人员的做法,确保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中立地位”,消除人民群众对第三方调解组织公正性的疑虑。二是“专家智库”确保公正研判。对接市级专家库与省级专家库,建立法学专家库和相关专业专家库16个,聘请专家480余人,由当事人自主指定专家提供咨询服务。实行研判评鉴结果终身负责,对错案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咨询、研判和调解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据不完全统计,智库专家累计参与调解4683次,提供建议15249条。三是教惩结合确保公正调处。坚持教育与惩处结合,有效规避说情、打招呼、违法扰乱公共秩序等风险。对说情者,讲清事理,说服教育,不拿原则做交易,坚持一把尺子调解,满腔热情服务。对违法扰乱公共秩序者,坚决打击。目前,累计开展法律、技能和岗位练兵活动30余次,教育实训调解人员1569人次,调解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实现了“零发生”。(荆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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