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取缔一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窝点

01.04.2015  20:12
 

近日,根据举报线索,县旅游局和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取缔位于县灯光球场三楼一个港澳游业务经营窝点。

当事人李某自2015年3月中旬到竹溪,以“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公司、十堰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等机构的名义,在竹溪县城区张贴户外广告,发布宣传单,推销“夕阳红—香港澳门桂林韶山11日游”产品,招徕游客出境旅游。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规定,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公司在竹溪境内开展旅游业务,应在竹溪县工商局登记设立分社,在县旅游局备案。经查证核实,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公司未在竹溪办理相应手续,十堰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李某涉嫌非法经营旅游业务。

执法人员经现场查看和调查取证,发现截止目前共有7名老年游客报名登记,所幸均未缴交报名费,未造成不良后果。责令李某停止招徕游客业务,取缔该经营窝点。

县旅游局提醒广大朋友,出门旅游一定要找正规的旅行社,也不要轻易相信路边派发优惠券、宣传单的人,谨防上当。(竹溪县旅游局严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