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环保局综合治理水污染

16.06.2016  19:53

近年来,竹溪环保局以保护“南水北调”水质为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坚持以持续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为中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特色,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主要水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连年顺利完成,地表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目前,竹溪河饮用备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质III类标准,其他河段水质均达到划定的功能区水质标准。

(一)以人为本,舆论引导,深入开展“一法一例”综合宣教

运用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一例”。每年大张旗鼓地开展“4. 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宣传,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涌现出一批水环境亮点突出的“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每年举办“爱我竹溪保护母亲河”活动,组织环保专家开展“一法一例”教育和环保宣传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小区、进村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认真谋划,攻坚克难,强力推进主要水污染物减排

着力加强水污染物减排。县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升级和瑞城水泥有限公司、人湖药业两家企业脱硫设备先后建成,全县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齐抓并进,各显效能,污染减排任务年年按期按质量要求完成。

着力加强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关闭了污染严重的3家小化工、一批小砖瓦厂。“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20多项,总投资1.7亿多元,对主要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水进行了全面治理。2015年又投资1382万元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乡水环境。

着力加强水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建成3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圆满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建成了全县水污染源数据库,为全县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着力加强水生态修复。县政府组织安排资金8700万元,进一步修复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管网系统,建成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3.5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综合排放一级B标准。县政府还投资3800多万元,组织实施竹溪河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综合项目,开展了橡胶坝、河道清淤、疏浚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这些工程建成后,大大提高了竹溪河水体的稀释和自净能力,不仅保障了城区居民的饮水安全,还保障了竹溪河下游4个乡镇15万亩农田的灌溉安全。目前正在建设“小循环”水环境修复工程,提高水环境安全防预能力。

(三)严格制度,强化监管,切实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排污单位和具体项目,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减排责任心和压力感。

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和验收关口,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环评”、“三同时”执行率逐年提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全程环境监管,不断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管理合力,有效发挥“环评”、“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控制闸”、“杀手锏”作用,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坚持持证排污,为依法严格监管和污染减排打好基础,全面防范污染超标反弹。

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不断加大排污费宣传、征收、核查力度,2015年又全面实施了排污费电子平台开单征收,全年征缴排污费103万元,促进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

严格主要水污染企业环境监察执法。切实加强主要排污企业现场监察、监测,保证设施完好率和运行率,全面实现达标排放;严肃查处企业超标排污、停运环保设施、偷排暗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证重点减排企业“一厂一档”,台帐资料完备、管理规范,巩固污染减排成果。

(四)紧贴民生,扎实防控,全力保障水环境生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扎实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突出饮用水源安全主题,在“五个强化”上狠抓落实:强化全县内河渠网水质监测、监控,重点监控竹溪河、汇湾河、县河、泉河等主要水域水质;强化枯水期和春播季节水质预警,及时发布水质信息报告,确保农业、渔业生产安全;强化乡镇饮用水源监管,认真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强化危害饮用水源违法行为稽查,严查竹溪河沿线排污口,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完善了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预案。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确保了京城和溪城人民饮水安全。

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突出加强重金属、涉危企业、化工企业和饮用水源地的环境执法检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后督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专项行动震慑力量大、社会影响好、减排作用强,多次得到省、市表彰。

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促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编制了《竹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竹溪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不断加大生态乡镇、生态村示范创建工作。全县现已建成了138个省、市级生态村。

扎实开展水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环境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就地、妥善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每年优质高效处理各类环境信访200多件,其中涉水环境信访件占20%左右,切实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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