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依法拆除一处违规建设项目

24.11.2016  23:07

竹溪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擅自更改建设地点,在县城区建设商砼站并投入生产。2016年8月被市环委会作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在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敷衍,拒不停产及拆除商砼搅拌站生产线。

对此,县环保局一方面多次上门做工作,与公司法人代表多方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劝其立即停产、拆除设备;另一方面积极与县公安局接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相关程序,着手做好移送公安机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经县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多方努力,于11月21日下午在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该公司自行拆除了商砼拌合站生产线及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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