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召开河长制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18.09.2017  10:23

(熊百捷)9月15日,竹山县召开河长制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前阶段河长制工作进展,部分乡镇和联系单位交流河长制工作经验,讨论河长制工作相关制度和要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抓好河长制重点任务的落实。 

会议指出,竹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按照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截止9月中旬,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分级分段出台了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县级河长30名,乡(镇)级河长141名,村级河(段)长272名;县河长办组织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核准了河流保护名录,开展了河流现状调查,全面启动河道采砂、水域岸线清理专项治理行动;部分乡镇先试先行,积极推进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多途径开展河流污染防治,掀起了河流管理保护工作高潮,为下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绿色崛起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民生的客观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要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三条红线”,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这、侵占水岸线等破坏江河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水域陆域、区域流域协调共治;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小流域治理、病险库塘加固,将水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资源。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领导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河库湖管理保护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各河流河长、河段长是片区流域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切实做好河库湖管理保护和整治工作。各乡镇与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河长制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