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出台绿松石矿山管护办法

09.06.2014  15:53

  近日,《竹山县绿松石矿山管护办法》正式出台,这标志着该县绿松石矿山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办法》规定,建立县、乡镇、企业三级管护组织网络,即县有绿松石矿山管护工作领导机构,乡镇有绿松石矿山管护办公室和巡逻队,企业有专职保安护矿队。明确了绿松石矿山管护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绿松石矿山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乡镇要严格落实确保安全、保护资源、维护稳定的责任,认真做好绿松石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绿松石资源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私挖盗采绿松石资源的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绿松石矿山管护经费,从绿松石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由该县绿松石产业办代管代支。各乡镇要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专款专用。

  《办法》明确了矿山管护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坚持赏罚分明,对矿山管护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失职渎职的严肃查处。鼓励全社会对非法从事绿松石资源勘查、开采和偷挖盗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举报,对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