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率先立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为市场主体减负

30.11.2016  17:01

  我省率先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改革,改革力度、深度和广度走在全国前列,被誉为“湖北模式”。为巩固扩大探索创新成果,《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我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与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器械集中采购5大板块的有效整合;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评标(审)专家库,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形成了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取消了网员收费项目,大幅降低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每年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7000余万元。(陈凌墨 张臖)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