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出台工作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1.07.2015  04:31

近日,荆门市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制定了《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对“上岗出勤、服务态度、服务语言、服务行为、服务效能、服务纪律” 等六个方面,规定了26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行为准则,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

工作制度》规定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市局和政务中心管理,杜绝上班迟到、下班早退现象发生,凡是有事需要请假一天以上的,除书面填写市政务服务中心请假休假审批单外,还必须向注册分局综合科进行请假备案;要提供“热心、耐心、诚心、虚心”的“四心”服务,认真倾听、虚心接受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在工作中必须要使用文明语言,指导业务时讲原则,做到依法依规、积极务实,对不合规要求解释清楚,并指导依法依规办事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疑问,遇到服务对象情绪激动时,应顾全大局、冷静克制、明理忍让、避免与其争吵,并及时向领导报告;要规范服务行为,着装上岗、待人友善、办事认真、办公文明;要实行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负责制度;要正确处理同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人员的关系,做到“六个严禁”,具体包括:严禁与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任何经济往来,严禁接受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人员的吃请、礼物、购物卡或现金,严禁对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严禁为服务对象指定到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人员进行代理业务,严禁在窗口与中介代理机构人员无故进行交谈,严禁中介代理机构人员无故在窗口逗留揽事,对中介代理机构人员无故在窗口逗留的,要及时、主动劝其离开,实行“谁的岗位前谁负责”。

工作制度》的出台,规范了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进一步增强了窗口工作纪律,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以提供企业便捷、高效的登记环境。(饶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