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工商局突出“三高”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工作

31.10.2016  22:07
 

今年以来,黄冈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着力落实“三高”举措,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高速度筹划。严格按照全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专题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有关工作。先后代市政府起草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两个“征求意见稿”,同时结合黄冈市实际,拟定并以市信用办名义印发了《黄冈市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工作方案》。通过充分的前期准备筹划,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进工作提供了基础型保障。

二是高规格部署。为确保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进工作顺利起步、全面布局,市局胡志华局长、吴荣保副局长先后多次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的筹备情况,并积极与市信用办进行沟通协调。8月31日上午,在市政府主导下,召开了全市推广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詹旺民副市长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地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进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平台的推广应用;各级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单位密切配合,逐级落实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全市58个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黄冈市工商局还邀请省局信息中心领导现场对系统进行了演示和讲解,市电视台、黄冈日报社等媒体进行了全面跟踪报道。

三是高效率推进。为使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进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局以市信用办名义,于8月31日下午,组织市直56个部门的联络员开展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业务培训;9月1日上午,组织市局机关干部及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次,对共享交换平台的操作和运用进行了深层次培训,确保掌握平台的操作运用知识。为加强沟通联系,还设立了联系电话,建立了黄冈共享交换平台工作交流群,对平台的接入、应用等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共接受相关咨询260条次,帮助解决问题183个。同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息推送、认领、处理、反馈、公示等各个环节具体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建设。

截至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已登记机构198个,注册用户198个,数据归集总数1535472条,其中归集协同交换信息126条,行政许可数据57条,行政处罚数据3657条,抽查检查数据24383条,严重违法数据108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