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纳入湖北环保“三大行动”

08.06.2015  18:55

      近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2015年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三大行动”实施方案,做好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成为“空气质量改善行动”的主要任务之一。作为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湖北省气象局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到环境气象和应对气候变化年度重点工作当中,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2015年湖北环保“三大行动”方案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省级和武汉市在2015年底以前完成重污染天气检测预警系统建设,其它市(州)也要启动并做好相关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同时要求,全省各地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备,确保各项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该行动方案是对2014年湖北省开展的“向环境污染宣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主题的“空气质量改善行动、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和环境违法‘零容忍’行动”的进一步深化,旨在巩固和拓展湖北环境整治成果,持续改善全省环境质量。此前,在湖北“生态省”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当中,省气象局已参与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领域的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应对气候变化、重大自然灾害减灾防灾和构建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控体系等诸项工作当中。(作者: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室 陆铭 责任编辑: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