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期):黄冈市司法局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

31.10.2014  18:23

黄冈市司法局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

  今年以来,黄冈市司法局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部署周密,各项改革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把握方向,加强改革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了市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司法行政机制体制改革工作专家库、党组会议研究制度,集中研究部署改革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律师法》实施、市法治文化建设、“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情况,并赴襄阳、黄石学习借鉴医调委建设经验。制订印发了《黄冈市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备市改革办、市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办。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与市改革办、市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办联系汇报等工作。

  二是抢抓机遇,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年初制定的方案及路线图,将司法行政强制戒毒工作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明确为今年政府考核的改革创新重点项目。采取社会合作方式,与黄州区人民医院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由医院安排专业医生、护士24小时驻所值班,负责戒毒康复医疗工作,配备了B超机、心电图、消毒机等医疗设施设备。推动蕲春基本建成了集过渡安置、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阳光基地”。

  三是同步推进,加强改革统筹协调。启动蕲春县、浠水县国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成立黄冈市中小企业律师顾问团,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业公示制度和风险告知制度,完成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升级改造。规范了红安、英山、黄梅的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在红安、麻城、浠水、罗田、英山五个县(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和法律援助审查、指派、受理、归档等工作流程。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6个县(市、区)建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市级医调委拟于11月份挂牌。完成7类司法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工作,建立了部门权力清单和执法单位、人员档案等。

  四是确保成效,加强改革检查督办。建立科室目标管理制、改革工作例会制、改革工作台账制、改革专项督查制等制度,为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采取半年、第三季度自查和每月督查的方式,定期分析总结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开展。明确划分督查职责,即基层科检查督办司法所项目建设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法援科检查督办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法宣科检查督办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惠民实事工作,律公科检查督办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律师办案案卷评查和公证文书评查工作。(黄冈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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