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新规2月实施 买车或许少缴一些购置税

04.02.2015  12:13
          对于购车一族来说,车辆购置税是一笔不小的支出。2月1日起,新的《车辆购置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按照以前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也就是业内所称的“光盘价”、“指导价”,主要是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核定。新规中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省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杨克武分析,4S店的销售价通常低于“光盘价”,《办法》实施后,购车族须缴纳的车购税有可能会少一些。

   ■变化

  经销商价格可作为核定依据

  “车购税征收要按照发票价计税了?”近日,这则消息在网上传得正热。昨日,楚天金报记者致电武汉市车购税分局江北办税服务厅,一位工作人员回应,这是网友的“误读”。

  为防止有人故意做低交易价逃税,武汉精华龙康总经理苟涛介绍,购车时如果发票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按照发票价缴税;而如果发票价低于最低计税价,则按照最低计税价缴税,“就高不就低”。

   ■算账

  业内:有可能省一些车购税

  不少车主关心的是,新规实施后,买车能省钱吗?

  业内认为,4S店一般有各类促销活动,汽车的实际销售价格往往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新《办法》执行后,可以把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作为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依据,可能降低最低计税价格,缴纳的税款也有可能会省一些。

  最低计税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呢?《办法》称,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昨日,武汉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最低计税价会根据市场变化定期调整,不过,目前车购税征收系统还没有更新,国税总局关于《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也尚未出台,暂时仍按照老办法征收车购税。

   ■退税

  范围扩大到三种情形

  记者留意到,《办法》中关于退车退税的条款,也发生了变化,可退税的范围扩大了。

  以前,退还车购税仅限于“因质量原因、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情形”。新规将退税情形扩大到三类: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涵盖的范围更广。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小贴士

  新旧车购税征收办法对比

  以车辆生产厂家建议市场指导价格为20万元的车为例,应缴纳车辆购置税为20万元÷1.17(去除掉增值税部分)×10%=17094元;若这款车销售商做了一定的优惠活动,最终成交价格为18.5万元,以此为税收核定依据的话,则应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算方法不变)为15811元。与此前相比,购车者可节省1283元。

  不过,这种计算方法只是估算,因为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细节有很多,比如排量不同税费会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