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 我省730余名干部被问责

25.05.2016  09:09

   湖北日报讯(记者翟兴波、通讯员王丹)因“秸秆禁烧令”落实不力,我省730余名干部被问责。昨从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获悉,去年全省共查处631起露天“烧秸秆”案件,现场处罚10万余元。

   去年5月1日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正式实施。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共派出巡查组154万次,现场处罚631起,处罚金额10万余元。其中荆门市现场处罚124起,除直接责任人外,还对包联责任人进行处罚,共开出禁烧责任罚款4.5万元;荆州市还在中心城区查处190余起,累计扣减区级专项工作经费679万余元。为促进“禁烧令”的落实,我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省环保厅对去年秋季以来秸秆露天焚烧情况较为严重的孝感、荆门和仙桃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去年全省为此处理问责干部共计730余人。

   副省长曹广晶在报告中介绍,综合来看,去年我省“秸秆禁烧”取得好成绩,环保部通报火点数7个,比前年同期(45个)相比下降84.4%。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江汉平原的荆州市,机械化收割率达95%,秸秆还田率达85%以上;荆门市建设了30个5000吨以上的收储中心,仙桃拿出2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禁烧”专项经费和奖补。但夏收过后进入秋季,有些地方却出现了反弹。重视不够、处罚不力的地方,秸秆露天焚烧屡禁不止;还有些地方补贴不到位,秸秆大量堆存、留茬高,甚至影响农业生产。

   本月10日起,省环保厅已派出4个无人机巡检小组在全省各地开展工作,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察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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