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四强化”抓关键 “四严格”抓落实

12.05.2017  10:36

  5月4日起,荆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启动,根据统一部署安排,全市上下将从“四强化”上着手抓关键、强措施,从“四严格”上抓监管、抓落实。

  “四强化”即:强化宣传造势。县、乡、村要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压力传导“零衰减”、人人守好“责任田”。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驻村工作队包联,禁烧入村规民约、小分队入户,环保志愿者、网格员、保洁员参与等活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站以及各种新媒体要广泛宣传,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做到手机有提醒、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消息、户外有声势。镇村包联干部及乡镇派出所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查和宣传。每个村至少要召开1次村民代表会,至少悬挂1条横幅标语,“村村响”每天至少广播2次禁烧要求。每户农户至少有1次包联干部上门宣传记录,有1份省人大《决定》、《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资料,有1条手机短信禁烧提醒,确保宣传覆盖面100%,做到家喻户晓,促进人人自觉。

  强化监管执法。一要强化巡查监管。县、乡两级政府要成立巡查执法专班,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地毯式巡查。对中心城区、城镇周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重点区域,夜晚6—12点等重点时段实行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二要强化应急管理。实行24小时应急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接到群众举报或上级通报后,村组巡逻组、乡镇巡逻队、县级巡查组要分别在15分钟、25分钟、35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三要强化综合执法。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谁烧罚谁”的原则,严格追究火点所在地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强化农机管理。一要严格准入制度。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收割、打捆和粉碎机械管理。二要加强技术指导。大力推广普及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生物腐熟还田、覆盖还田等新技术。三要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设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严格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购置补贴、还田作业补贴。

  强化综合利用。一要坚持规划引领。农机、发改等部门要尽快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统筹项目和产业布局,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二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运输贮存网络体系。三要强化政策扶持。各县(市、区)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政策优惠和资金奖补范围,在土地、水电、税费、人才、技术等方面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予以支持。积极扶持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四严格”即:严格责任落地。镇村一级是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层层落实分级分区负责制度,实行“市包县、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农民参与”的层层包联制度,要按照“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点”的要求,完善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严格依法履职。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

  严格考核奖惩。对考核成绩前3名的县(市、区),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各地可以对本地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村给予奖励。同时,继续严格落实保证金制度,各地必须在5月底前,缴纳2017年度保证金。一个火点扣罚保证金5000元,火点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每个扣1万元。

  严格督查问责。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禁烧办要通过明察暗访,加强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对被部、省通报的火点所在的行政村及乡镇,要重点督办,从严问责。对“第一把火”乡镇、村组,除对“一把手”免职处理外,要在年底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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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真真 通讯员鲍亚忠 江开军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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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