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假恋爱 称为婚房装修骗姑娘18万被抓

31.12.2014  23:05

有妇之夫的刚子(化名)假借谈爱之名,取得滕州姑娘虹虹(化名)的信任后,又以假的购房合同骗取她12万元现金。经过多方查证,刚子于近日被滕州公安机关抓获。

现年27岁的虹虹在2012年7月份通过朋友认识了刚子。刚子自称给滕州市区某工地送建筑材料,并不断讨好虹虹,一来二往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12年11月17日,刚子给虹虹说自己在滕州市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婚房,先后向虹虹暂借装修钱18万元,并将一份签有刚子名字的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交给虹虹保管。并且还带着虹虹去看了一处正在建设中的房子,表示这就是购买的婚房。

虹虹介绍,刚子刚开始以装修房子为由,要借20万元,并且打算装修完房子就和她结婚。“他怕我不信,还把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都给我了。”虹虹说。2012年11月份,虹虹将6万元现金交给刚子,12月上旬刚子以装修钱不够再次向虹虹借款3万元,虹虹通过自动取款机将3万元转入刚子的账户。12月下旬刚子向虹虹表示自己的钱都压在工程款上,再次借款10万元,虹虹将一张存有9万5千元钱的银行卡交给刚子,刚子从卡中取走9万元。

虹虹先后分三次借给刚子18万元后,刚子便与虹虹不再见面,电话也失去联系。通过多方打听,虹虹才得知刚子与她认识前就已经结婚。2013年9月3日,虹虹通过朋友找到刚子,并让他当场写下借款18万元的借条,刚子答应从2013年9月以后每月偿还2万元。连续偿还6万元后,刚子再次更换了手机号码,消失不见。

一直到2014年8月,虹虹在售楼处查证时,发现刚子交给她的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全是假的,于是虹虹便到滕州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龙泉派出所会同刑警一中队展开查证工作,经多方查证,掌握了刚子诈骗的犯罪事实,并于近日将刚子抓获。目前,刚子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刘阳河 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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