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实践行政执法办案管理体制取得明显成效

28.11.2014  11:38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和提高执法办案效能,黄石市局针对系统执法办案工作多年来存在的机制不畅、效率不高、多头多层执法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实践系统执法办案归口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和规范案件全程控管,取得成效。在今年6月的“打假保名优”战役中,该局依法查处、没收假冒侵权的“半球”、“苏泊尔”牌电热水壶53680个,其他侵权物品38000余个,6人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氛围,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一、明确职责,强化案源分办研发。 制发了《黄石市工商局案源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业务口、上级及其他部门分办或移交的案源线索,实行归口管理、依职分办、动态跟踪。同时,加大案源研发力度,采取类案综合指导、典型案例点评、适用法规解析、类案信息收集等方式,借鉴外地经验,立足本地实际,先后编辑了《公平交易执法指导》、《法制连线》期刊等18期,有效开拓了系统执法人员办案思路,明确了办案重点和方向。今年来,该局在大要案、新领域案件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多个案件被省局作为典型案例纳入案件研讨会进行交流。

二、立案归口,统一立案审核管理。 成立“黄石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中心”机构,整合了原来分散在公平交易、法规、经检等机构的案件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网上办案系统作用,对立案名称、立案时限、审批环节等进行规范,建立完整的立案审批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案件“立、查、审、结”全过程的监督,实现查办案件阳光操作、程序规范。对以市局和城区分局名义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由案件管理中心立案审核(审批);所有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批全部在省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进行。截至今年9月底,各城区分局共立案375件,没有发生一起多头执法、争抢案源或执法推委及立案“体外循环”的现象。

三、健全机制,落实督办通报反馈。 一是实行“一月一通报”制,推动各单位查办案件快办快结和解决案件久拖不结的现象;二是实行“一对一反馈”制,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员全面掌握本单位立案情况,督促各单位负责人对未办结案件的督办;三是实行“一案一跟踪”制。对各单位查办的案件进行跟踪、全程督办,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四是实行大要案督办制度,对重大、复杂的如侵犯商业秘密等十类大要案件的进展、执行等方面进行督办,提高执法力度。自实施案件督办、通报以来,该局案件管理中心连续通报3期系统案件管理情况,特别是在今年6、7、8月份,出现了系统查办案件结案率大幅度提升、逾期3个月以上未办结案件逐月减少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指导,明确案件查办方向。 一是加强案情分析,研究案件类型、特点、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各单位立案、结案、查办领域等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为基层执法提出指导;二是组织案源信息研发,编撰《公平交易执法指导》等专刊,紧扣中心、热点、从方向上、领域上、方法上为基层提供指导;三是通过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交流会,组织案件交流,推广办案经验,搭建互相学习交流平台;四是组织疑难案件会商,为案件深入查办提出方向和建议。

五、奖惩分明,加大执法考核力度。 一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市局法规科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局办结的万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进行集中评查评分,并通报案卷评查结果,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3期案件质量评查。二是实行案件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十佳案件”评选,发挥“精品案件”的引导示范作用,引导办大案、办要案、办铁案;实行大要案奖励办法,给予办案人员一定比例奖励,提升查办大案要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置大要案特别奖,对查办在社会上影响特别巨大、上级充分肯定、领导高度评价、罚没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办案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特别奖励。目前,市局对2起案件给予了特别奖励。三是制订落实考核办法。对不执行网上立案程序规定的,实行“四不”政策:不计非税收入、不报销办案经费、不给予大要案奖励、不参与评优评先,有效促进了系统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