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多举措确保库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28.08.2016  22:34

  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防范环境风险,提高居民用水质量,秭归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一是整治饮用水源周边环境,让群众吃上干净的水。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周围拉网设牌,并严禁设置排污口和与供水无关的构(建)筑物,保障水源地安全。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源头污染。环保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及城环中心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实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责令整改。

  三是加大监测力度,掌握水质状况。环保、卫生、水利等监测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饮用水源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采取发放新《环保法》、《水十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规宣传资料,以案释法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环境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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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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