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1.09.2014  09: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秭归县细化工作任务,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订印发了《秭归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及《秭归县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秭政办发【2014】59号),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及部门职责。组织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抓好考核指标的落实,将包括空气质量在内的主要环保指标纳入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一是完成华新水泥(秭归)有限公司尾气脱硝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推进工业企业除尘设施的提档升级改造。二是实施城区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今年已淘汰燃煤锅炉6台12蒸吨,新建天然气锅炉4台10蒸吨。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县政府出台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强化源头控制,规范餐饮业的选址、审批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对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关闭餐饮业11家。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对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进行更新,新建工况法检测线两条,并取得省厅委托。采用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已检测机动车4600多辆。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县共设置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点15个,已发放环保标志7200多个。五是加强扬尘管理。县政府印发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实施裸地实施生态修复,完成了城区出口一级路等裸露地生态修复。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从8月起开展城区工程渣土及砂石运输进行专项整治,严禁工程渣土及砂石滴漏洒落。加大城区道路洒水频次,推行县城道路机械化保洁法,县城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保洁率达到80%以上。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一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选址关、环评关及“三同时”验收关,确保做到选址合理,环保设施配套到位,不造成新的污染。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了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多份,查处大气环境违法企业2家,关闭废旧塑料加工点1个。三是强化环境监测。认真做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截止7月31日,共监测环境空气212天,优良天数210天,与去年同期的172天优良天数相比,优良天数增加38天,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筹措资金80万元加强对空气自动站扩项升级改造工作,新增PM2.5、O3、CO监测项目。认真做好污染源监测,完成国控污染源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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