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强力淘汰燃煤锅炉

18.11.2016  17:07

秭归曾是湖北省重点产煤大县,也是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县,全县46家单位拥有燃煤锅炉61台290.41吨/时,年消耗原煤量达30多万吨,是典型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高灰份、高硫份本地劣质煤的大量使用,加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配套不足,污染物排放量大,2010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达731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达5089吨,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达38.1千克、氮氧化物排放强度达28.1千克,在全省属排放强度最高县(市区)之一。不合理的能源结构,不仅污染环境,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造成秭归县高达80%以上的酸雨污染问题,成为全国的酸雨高发区。同时还因锅炉烟气污染问题,造成企地矛盾,引发多起周边群众堵厂堵门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为解决燃煤环境污染问题,秭归县委、县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痛下决心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把淘汰燃煤锅炉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一、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秭归县城因地理条件所限,不通管道天然气,如何保障清洁能源的供给,是淘汰燃煤锅炉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为此,秭归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走多元化清洁能源路子。一是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引进科力生天然气公司投资4000多万元,建设集中供气站,采用汽车从外地运送压缩天然气方式为集中供气站提供气源,通过管道供县城居民、企事业单位使用,截止目前有25120多户用上了天然气;引进上海中旖能源公司,在屈姑食品公司等用气大户单位,建设分布式液化天然气站供企业使用。二是对暂时还不具备供气条件的企业,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有5家企业通过改造或更换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淘汰了燃煤锅炉。三是通过煤改电(油、太阳能)等方式全面淘汰23所农村中小学燃煤小锅炉。

二、政策引导,高效推进。 为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县委、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出台了《秭归县县城锅炉煤改气实施方案》。一是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规定从2012年元月起县城禁燃区不再审批新建燃煤锅炉,从源头上有效控制燃煤锅炉的新增。二是实行淘汰奖补制度。按每吨2万元对原有燃煤锅炉完成淘汰任务的予以奖补,并在申报争取国家节能减排项目资金上予以优先安排。

三、强化督办,狠抓落实。 一是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挂牌督办禁燃区燃煤锅炉淘汰及高污染燃料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的通知》,对燃煤锅炉淘汰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二是领导上阵,高位推进。在燃煤锅炉淘汰最艰难、最关键的时刻,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环保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志训、分管工业的县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龚发会8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6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导,有力地推进了燃煤锅炉淘汰。三是部门联动,强化督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县经信局等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强有力的联合督导机制,实行督办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度,确保燃煤锅炉淘汰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巡查,巩固成果。对已淘汰停用尚未拆除的燃煤锅炉,全面实行“封条”查封,杜绝擅自启用,通过突击检查、“零点行动”等方式,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防止反弹。

截至今年6月底,秭归县已累计淘汰燃煤锅炉60台280.41吨/时,燃煤锅炉淘汰率98.36%,除1台锅炉因出口交货报经市环保局同意延期至10月底外,10月底可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年可减少煤炭消耗量30多万吨。一是优化了能源消费结构。通过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淘汰燃煤锅炉,实现了秭归能源结构的根本改变,煤炭在全县能源消费中占比重明显下降。万元GDP能耗由2010年的3.31吨标煤下降到2015年的1.20吨标煤,能源消费结构更加合理。二是推进了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实施能源结构调整,燃煤锅炉淘汰,倒逼小火电、小造纸、小砖厂等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转型升级开发更具市场竞争力、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的高附加值产品,促进了全县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三是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60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3000吨,2016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1.56%,比2015年同期提高20.89%,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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