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倾情服务百姓民生纪实

30.06.2015  13:38

  民政工作一头连着“”,一头连着“”,是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社会和谐的“晴雨表”和“显示器”。秭归县民政局立足服务群众,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奏响了一曲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和谐乐章。那么,在屈原故里,那些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生活又是一幅怎样的景象呢?近日,记者走进秭归,和民政人一起真切地领略一下这片热土之上那一幅幅生动的民生组图,感受民生之略观,幸福之映象……

  作为一个库区移民大县、山区农业大县和劳务输出大县,近年来,秭归县按照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结合农村山大人稀群众难组织、基层组织服务半径过大难到位、农民群众需求愿望多元难统一的实际,以自然村落、湾组为单元,以村落党小组、理事会为统领,以村落“两长八员”(即村落党小组长、理事长,经济员、宣传员、帮扶员、调解员、管护员、环保员、张罗员、监督员)为骨干,在全县农村开展“幸福村落”创建,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山区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构建以自然村落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打破原先行政村组界线,对农村治理组织架构进行优化重组,建立了“双线运行、三级架构”的“幸福村落”自治体系。

  在村“两委”的主持下,以村落为单位召开党员、群众会,采取党员群众一人一票、民主“海选”的方式,全县186个村、2055个村落共推选村落“两长八员”10412人,其中党员5347人,占51.4%,返乡创业青年、农业产业带头人等农村能人3711人,占35.6%,村落党小组长兼任理事长1352人,占65.8%。一大批年富力强、富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党员能人脱颖而出,成为“幸福村落”建设的骨干力量,在群众服务中发挥了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在“幸福村落”这个小平台上,“两长八员”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带动村落群众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掀起了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潮,三年来共自筹资金6200多万元,用于产业调整、村组公路及田间路的新建和改造,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为了保障“两长八员”持续发挥作用,县财政自2015年起,每年为每个村预算安排2万元“幸福村落”建设资金。同时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县委每年对达到“幸福村落”标准的村落和优秀村落“两长八员”进行一次表彰,对被表彰的“幸福村落”,优先安排“一事一议”资金,支持村落用于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等公益事业建设。

  “幸福村落”创建探索出一条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核心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以及湖北省民政厅、宜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先后对秭归“幸福村落”建设作出批示;2014年,中办研究室、民政部、省民政厅、华师大等专家团队先后深入秭归调研,湖北省推介秭归“幸福村落”建设现场会在秭归县召开,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湖北日报》、《党员生活》等主流媒体先后作了专题报道。2014年4月,“幸福村落”建设荣获“2013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2014年11月,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组部、民政部等13部委联合发文,将秭归县“幸福村落”建设工作纳入全国第二批3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主要承担以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民政绝大多数工作都与民生息息相关,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民政工作是政府的后勤保障,它承担着许多重要工作,每一件都维系着地方社会的稳定。各项社会救助事业稳定发展,是困难群众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更是民政部门的中心工作。

  积极开展慰问活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面落实低保对象春节慰问资金,对全县一般困难城乡低保对象,按照一个月低保金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资金,对“四种”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资金。对全县农村五保对象按照人均500元的标准发放了春节慰问资金;按照农村福利院供养人数和“十星级”考核结果,对全县20所农村福利院下拨慰问资金43万元。统筹安排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县领导共走访慰问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优抚、灾民、困难党员等对象185户。

  社会救助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秭归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和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的通知》,从2015年4月1日起,对全县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收入认定标准进行调标。城市居民低收入认定标准由现行的6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现行的360元人/月提高到430元/人/月,占城镇居民消费支出13956元的37%,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增加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2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现行的1800元/人/年提高到2580元/人/年,占农村居民消费支出6183元的41%。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现行的4500元/人/年提高到6000元/人/年,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按现行的3200元/人/年执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97%,财政补助标准达到集中供养标准100%。

  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从2015年3月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以推进“按标施保、收入核定、差额补助、应保尽保”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核定制度,全面建立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让受困之人心中有温暖,让受灾之人心中有希望,让每一个人心中有阳光,这是秭归民政对人民的承诺。

  目前全县共创建减灾示范社区55个,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命名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被湖北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命名的“全省减灾示范社区”6个,被宜昌市减灾委、市民政局命名的减灾示范社区14个。共设置城镇紧急避险场所30个,农村紧急避险场所近400个,总面积达到26万平方米。救灾物资储备充分,在历次地震和洪涝灾害中,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效初显,避免了人员伤亡,在当地传为佳话。

  灾情就是命令,百姓生命高于一切。2014年该县发生8次自然灾害。全县12个乡镇180330人受灾,无人员伤亡。累计下拨各类救灾资金近2000万元,发放帐篷903顶,棉被4070床、棉衣3400件、夹克衫900件、绒衣900件、折叠床650张。救助受灾群众8568户、27418人,人均救助257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并对救灾资金发放情况实行村、乡、县三级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该县扎实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县、乡镇成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恢复重建采取“三帮一”即乡镇和村3名干部帮扶1户重建户,实行补助资金捆绑,县直单位帮扶、税收减免等措施,确保全县倒房恢复重建户在年底全部入住新居。

  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2014年,共印制了13万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单,发放到每个村每个户,并将集镇机关、学校、卫生院、福利院等人口密集场所作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的重点单位。创建减灾社区4个,梅家河乡郑家岭社区已通过市减灾委、市民政局的检查考核,被命名为“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水田坝乡辛家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目前正在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012年,秭归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为了进一步巩固双拥创建成果,秭归县民政局紧盯双拥示范点建设,打造了秭归少年军校特色。巩固完善驻香港部队秭归希望小学军校建制,制作军营文化墙,修订国防教育课本,绿色军营文化氛围浓厚。县双拥办联合县人武部积极与驻香港部队联系,2014年11月13日,驻香港部队副政委储茂华带着部队全体官兵的深情厚谊回访希望小学,现场给驻香港部队秭归希望小学捐资10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因全县农村福利院大部分是由旧村委会、学校改建而成,建设年代过长、硬件条件不足,设施设备老化,由于资金投入不够、日常维护不够,造成全县有8个乡镇16所农村福利院老人住房及生活用房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了改变全县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陈旧落后的面貌,秭归县民政局党组团结带领民政一班人,抢抓三峡后续扶持规划机遇,千方百计将民政基础设施项目挤进国家项目的笼子,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2700余万元,省民政厅将秭归县农村福利院纳入危房改造项目笼子,大力支持县农村福利院建设,已经到位各类项目补助资金达940万元,县委、县政府把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从用地、规划、简化手续等方面优先考虑,并调剂地方财政性资金进行支持,为我县福利院的提档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秭归县民政局成立了“秭归县民政规划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秭归民政基础设施项目的争取和规划工作,精心编制了《秭归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确立了“以县级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心,以社会化养老救助救灾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为主体,实现城乡社会福利建设一体化、城乡社会救助网络一体化、城乡殡葬改革建设一体化”的“一主三化”规划布局。投资2800万元新建的秭归县养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秭归县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竣工验收,年内可投入使用。在农村福利院建设方面,按照“先急后缓、整体规划、集中财力、分年实施”的原则,对全县12所需新建、8所需改建的农村福利院危房进行了具体规划。目前已完成梅家河、杨林桥、茅坪三所农村福利院的建设,两河、九畹溪两所农村福利院正在新建之中,对归州、屈原、泄滩、磨坪等乡镇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项目总投资达6000万元;在十三五规划中,把沙镇溪镇、郭家坝镇、水田坝乡等乡镇农村福利院纳入改扩建项目。20所农村福利院新建、改扩建任务完成后,预计新增床位800张,基本满足全县五保集中供养需求。到此,秭归县民政部门十二五规划的蓝图已经提前完成,但他们并没有沉浸在已取得的成绩里沾沾自喜,而是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十三五规划中去!

  由于受传统习俗的影响,秭归民众在丧葬场所燃放鞭炮、敬送花圈,成了约定成俗的规矩。如今,这种习俗不仅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在送花圈档次高低、燃放鞭炮多少上形成攀比之风,助长了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再加上公墓离县城较近,居民深受影响,多次提出了期盼解决公墓鞭炮扰民的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秭归县人民政府顺应群众呼声,开展县城文明创建,推行“双禁”工作,规范殡葬执法,倡导文明殡葬。县民政局党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双禁”工作,于2014年6月10日起,在殡葬所公墓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纸质、塑料质和其他不易降解质地的花圈、花类等祭祀用品,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低碳”丧葬新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宣传全覆盖,让人民群众知根知底。在挂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上,共悬挂标语220幅,张贴通告、印发宣传单10000份,把“双禁”宣传覆盖到乡村路口和大街小巷;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电子媒体方式,把“双禁”宣传覆盖到家家户户;安排宣传车在茅坪范围内流动宣传45天、组织3个宣传解释专班等动态宣传方式,把“双禁”宣传覆盖到流动人群和咨询人群。通过这种全覆盖的宣传,“双禁”未禁时已为广大市民熟悉,为成功实施“双禁”赢得了先机。事实证明,做好宣传工作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之一,宣传工作做好了,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决策知根知底了,就容易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为顺利实施“双禁”,秭归县民政局联合公安、城管、安监、环保、工商、供销七部门现场办公,使得群众不了解、不理解的政策,各部门都能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现场进行解释,避免了跨部门、跨行业政策不清、解释不准等问题。过渡期内,各部门共现场为群众答复疑问、解释政策800多人次。秭归县公安局长期安排1名民警常驻县殡葬管理所,各部门派出现场办公人员累计达220多人次。事实证明,注重协同配合也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之一,多部门协同配合,现场为群众解难答疑,现场为群众办公服务,是避免推诿扯皮的好方法。

  党员全带头,让人民群众放心跟随。秭归县民政局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双禁”,并引导亲属、朋友了解和执行“双禁”,为其他干部群众树立了标杆。在“双禁”工作过渡期内(2014年6月10日--8月31日),秭归县民政局在县殡葬管理所设三个“双禁”执勤点,全系统党员干部在过渡期内分成3组,每组7-8人,由班子成员带队在执勤点上轮流值守,共计650多人次,对前来办理丧事的丧户和吊唁的群众做好宣传教育、解释劝导工作,无形中陪伴孝家当了“孝子”,但民政局党员干部坚信,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打动群众,才能赢得群众的真正理解和支持。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过渡期,没有一个群众在公墓燃放鞭炮,没有一个群众在吊唁场所送花圈,原本以为非常难做的事情,结果却是这样轻松。事实证明,党员干部带头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途径之一,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凡事只要党员干部带头实践,就一定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无论是过渡期还是现在,无论是在丧事场所还是在清明节、春节等祭祀高峰期,没有一个群众在公墓燃放鞭炮,没有一个群众再送不易降解的花圈等祭祀用品,而是自觉使用电子鞭炮,自觉敬献鲜花寄托哀思,鞭炮扰民、铺张浪费等问题得到根治。2015年2月14日,秭归“双禁”成果在央视新闻联播播出,全县文明殡葬已经形成。

  “想民、为民、帮民、助民。”秭归民政人用他们的智慧和汗水,把一缕缕阳光洒向社会,把一丝丝温暖送进贫困群众的心田,成为了秭归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名副其实的“助推器”。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