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秭归县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场所摘牌销案

05.12.2014  11:26

日前,秭归县人民政府下发秭政函[2014]108号批复文件,同意将秭归长林宾馆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销案,并要求秭归县公安局督促该单位做好后期火灾防控工作。

自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秭归县消防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县火灾隐患情况开展了地毯式摸排,在行动中发现秭归长林宾馆存在宾馆8楼、9楼只设有一个安全出口;宾馆内一疏散楼梯未设置成封闭楼梯间;单位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配置数量不足等问题。为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督办力度,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秭归县消防大队提请县公安局以文件形式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为了确保该宾馆顺利整改销案,秭归大队大队长赵照东多次到该单位现场办公,与宾馆法人代表商讨火灾隐患整改事宜,主动提供法律、法规和技术服务,指导单位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11月11日,秭归县消防大队收到长林宾馆递交的销案申请后,派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检查发现,宾馆8-9楼增设了一部室外疏散楼梯,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6.1.1条;对敞开式疏散楼梯间加装了防火门,按封闭楼梯间进行了设置,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6.2.2条规定;增设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9.2.1条、第9.2.3条规定,到达了销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