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新政助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新法出台

01.09.2015  16:20

  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统筹科技成果转化诸环节,重点围绕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充分调动科研机构积极性、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创造转化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

  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三次来我省进行专题调研,省科技厅积极向调研组汇报了我省出台的《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简称“科技十条”)及配套实施细则等有关内容,并对新法的修订提出了多项建议,新修订的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诸多条文吸收了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做法和建议。我省“科技十条”在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人事管理政策、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等四个方面的重大改革举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做出了有益探索,有力推动了新法的修订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