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74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24.07.2018  12:49

  今年以来,全省科技、税务和财政部门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引导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6月底,我省已有取得入库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共计3406户,入库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前十。武汉、宜昌、荆门、襄阳、黄冈等地入库企业数量靠前。

  据悉,按照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据统计,我省入库企业中,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2741户,享受优惠占比80.47%,共投入研发58.7353亿元,研发费加计扣除总额44.0515亿元,享受税收优惠11.01亿元。

  下一步,省科技厅、税务局和财政厅将进一步开展企业创新政策培训,加大企业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等系列科技政策宣讲力度,促使更多的中小企业精准享受到企业所得税优惠系列政策,减轻企业发展负担,能进一步快速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持续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卓家峰 )

  责任编辑:丘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