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12.09.2014  16:5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在鄂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4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69号)要求,现就2014年全省科技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4年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时间是5月17-24日,  5月17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科技活动周开幕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以“科学生活、创新圆梦”为主题。主要目的是宣传科技创造美好生活,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号召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各市(州)要结合实际,根据社会热点问题、企业和群众创新需求,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市(州)各部门要围绕“科学生活、创新圆梦”主题,突出科技支撑发展、科技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作用,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是通过展示科技创新的重大成果,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广大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是针对空气质量、食品安全、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普及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三是组织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开展丰富多彩、引人入胜的科普活动,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身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

  四是动员科技人员下乡进村入社区开展科技服务,针对重点人群、农村留守儿童、城市农民工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技活动,引导公众感悟创新,理解、支持、参与创新活动。

  2014年全省科技活动周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科技活动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扬优点,与时俱进,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内容上百花齐放、形式上推陈出新,要以群众性科技活动为主,综合采用科技展览、科技下乡、科技咨询服务、科普讲座、科普大集、科普产业博览会、开放科技场馆和实验室、科技游园会、科普节目汇演、网络宣传等方式,突出新颖性、直观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使科技活动周更具影响力,更具广泛性,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创新活动形式。

  1.现场与网络科普活动同步。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举办网络科普博览等活动,重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科普传播功能,以多种传播渠道广泛吸引公众参与。

  2.展览与流动展示活动互补。除在各地各部门的科技馆、科普基地、大学和研究机构等固定场所举办科普博览、展示等活动外,通过组织开展流动科技馆进基层、科技大篷车、科技大集等流动展览展示活动,把大城市的优质科普资源送到基层,进入百姓生活中。

  3.科技资源开放与科技人员服务活动结合。继续动员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向公众开放,让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与科研人员近距离接触,亲身感受科研工作;动员科学家、博士生等科学使者走进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组织科普志愿者进入到乡村、社区、企业、军营等开展科普宣传服务活动。

  4.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并举。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各地方组织优势,广泛动员各类学术组织、科研机构、学校、科技类场馆等积极参与,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组织工作

  1.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五个湖北”建设,重点举办2014年湖北省暨宜昌市科技活动周开幕式、百家高校产学研合作宜昌对接会、科普基地开放日、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百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优秀科普作品推介、优秀科普讲解员推介等活动。

  其中“百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原则上要求各市州、在鄂高校分别组织至少20名以上的科技工作者到中小学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

  2.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把组织好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认真抓紧抓好抓落实。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3.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各市(州)各部门要根据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和重点项目,并于2014年4月11日前,将2014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2014年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项目备案表》、《2014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及时上报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市(州)由科技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14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活动周的相关动态信息、影像资料和《2014年参与万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上报材料由科技局负责汇总填报。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地各部门科技活动周的安排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省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黄旭林  陈汉武

  联系电话:027-87135863,87135835

  传          真:027-8713586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邮编: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  号  430071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周来来

  联系电话:027-87823904

  传      真:027-87823904

  省科协普及部    陈玉芬 

  联系电话:027-87832892

  

  附件:1. 2014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 2014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 2014年参与万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科学技术学会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