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动员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16.10.2014  14:13

  各市(州)、直辖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教育局、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和科技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发〔2009〕131号)精神,组织动员我省广大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大力提升我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动员科技服务人员服务企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动员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实施意见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协《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131号),为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优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重大意义

  近一个时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是中央在提出扩大内需十项措施和十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之后,进一步作出的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中的又一重大部署,也是体现科技创新作为应对金融危机“治本”之策要求的又一重要举措,对提高“扩内需、保增长”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实现“调结构、上水平”的目标,推动我国经济尽快走上创新驱动的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挑战。充分发挥省内科教资源优势,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科技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省广大科技人员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深入企业一线,汇聚成共度危机、共谋发展的科技大军,帮助企业切实解决技术难题,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组织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结合我省支柱产业振兴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遵循“政府引导、双向选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动员和组织一大批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通过落实各种政策措施,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企业双向积极性,使科技人员自觉服务企业的需求,使企业切实把握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机遇,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促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服务企业行动持续、有序进行,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做出切实贡献,推动我省经济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协调持续发展的轨道。

  2、具体目标:到2012年,围绕我省8大重点产业和5大高新技术产业,选派1000名以上的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重点在100家湖北省创新型建设试点企业,设立100个企业自主创新岗位,开发100项重大自主创新产品,建立和完善100个技术创新平台,形成100支以企业为主体、相对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围绕100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和100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为目标,支持100名教授联基地、1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驻基地,选派10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基层,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科技管理人员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推动全省1000名科技管理人员联系1000家企业,提高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持续竞争力。

  三、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主要内容

  1、加快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实施和科技与金融信贷结合,促进创业投资发展两大体系建设,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组建产学研创新团队,开发并转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成果,促进成果产业化步伐。

  2、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岗位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

  3、进一步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领农民致富的作用。

  4、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科技人员创业的考评体系,支持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和管理咨询等工作。

  5、加强技术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利用高新区、创业园、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等平台,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管理水平。

  6、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为产学研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省内企业的实际需求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推动人才、技术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形成产学研有效互动的新模式。

  四、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

  1、省级科技计划加大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支持力度。对科技人员进驻企业组织的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等,省科技计划等优先立项并给予优先支持。

  2、搭建全省科技人员供需对接平台,引导科技人员开展企业服务。加快建立“湖北省科技人才服务企业网”,开辟科技人员供需对接专栏,搜集和发布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人员需求信息,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内有条件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供给信息,为科技人员供需双方提供信息交互服务,建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网络平台。同时,根据供需信息,组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向相应企业推荐合适的科技人员和团队,促进企业与急需的科技人员积极联系,主动对接;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人员需求,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选派合适的科技人员进入企业服务,并形成后续的团队支撑。

  3、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岗位建设,吸引优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实施“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计划”。重点在全省100家创新型建设试点企业设立100个自主创新岗位,引进100名海外和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科技人才到企业领军承担自主创新任务,建立100支以企业为主体、相对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针对服务自主创新岗位的科技人员提出的技术创新需求,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优先安排项目。

  4、启动院士专家深入企业一线活动,组织各类专家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发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类学会、协会的作用,在省内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动员院士专家为广大企业提供面对面的科技咨询、技术诊断和人员培训等服务。结合院士专家的特长以及申请企业的实际需求,落实院士专家与企业的对接工作,有针对性地攻克企业技术难关。

  5、举办“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技术创新推进会”。全面调查企业的技术需求与难题,根据企业技术需求,结合科技人员专业和研究方向,以“推进会”建立合作关系。

  (二)创新体制机制,营造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良好环境

  1、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职称制度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对通过专职、兼职等形式服务企业,或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的科技人员,应继续保留其职级、岗位、编制和工资福利,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同时,经约定继续为其提供科研实验条件。实行人员竞争上岗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应允许派出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保障重新上岗者享有与在职人员同等的福利和待遇。在对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进行职称评定时,应把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重点考核科技人员在企业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引进的自主创新岗位人选进入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审。

  2、企业要为科技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企业要积极把握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机遇,充分利用省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并通过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形成企业尊重科技人员科研创造性劳动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等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吸引博士等高级科技人才到企业服务。同时,企业在与科技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之前,应明确科技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并在其进驻企业后按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待遇。对企业引进优秀科技人员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成本核算。

  3、完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制度。科技人员派出单位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企业实施的,可从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7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相关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采用股份形式实施成果转化的,可将成果形成股权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所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在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不变更职务成果权属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在鄂进行产业化转化,可享有该成果在企业中股权的70%。科技人员在服务企业期间形成的科技成果,可按一定比例享受成果转让、销售等形成的收入。

  4、完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考核和奖励制度。对服务期届满的科技人员进行综合评估考核,重点考察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经济指标以及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效益指标。对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及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5、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构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和支持企业牵头,联合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深化科技人员与企业的互动与合作,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机制,促使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持续开展。

  (三)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全社会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氛围

  成立湖北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对湖北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进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同时设立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双百行动”工作专班,将动员全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指导全省作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各地要充分认识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组织协调机制。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调研收集企业技术需求,有针对性地动员和吸引广大科技人员进入企业服务,做好供需对接工作,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动员科技人员主动服务企业,与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