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我省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01.07.2016  15:24
          29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秋季开学起,我省高校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让高校收费政策更公开透明。
          被划入清单管理的收费项目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第二部分是代收费,即教材费、学习生活用品费、军训服装费、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费、补办身份证等代收费项目;第三部分是服务性收费。《通知》要求,我省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成人高校对在校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范围。清单必须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行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校园网设立专栏提前向社会公示,提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对于未列入清单或未落实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付,并通过12358热线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