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禽流感病毒监测将实现市州全覆盖 重点场所均设监测点

13.10.2016  19:09

  10月13日获悉,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定印发了《湖北省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2016版)》。《方案》明确了湖北省禽流感病毒监测将实现所有市州全覆盖,监测范围扩展到每一个活禽市场、禽类养殖场、自然村、野生禽鸟栖息地等重点场所。

  自2008年以来,根据原卫生部总体部署和禽流感监测项目要求,湖北省积极开展了禽流感病毒监测工作,并于2012年制定《湖北省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2012 年版)》,在武汉市、荆州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及鄂州市设置禽流感监测点及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哨点监测任务主要是了解职业暴露人群(即禽类屠宰加工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N1)的感染状况以及H5N1病毒在环境中的分布情况。

  根据近年来监测结果提示,禽流感病毒不同亚型在湖北省外环境中持续存在,加之养殖业迅猛发展,跨省活禽转运和交易频繁发生,且广大农村地区活禽散养和城乡活禽交易仍广泛存在,活禽市场暴露仍为重要危险因素,湖北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持续存在。因此,省卫生计生委在2012年版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类型、提高监测要求,更新了监测实施方案,实现了全省17个地市州的全面覆盖。

  新方案明确,要通过监测全省职业暴露人群H5N1、H5N6、H7N9禽流感病毒的感染状况以及外环境中H5N1、H5N6、H9N2、H7N9等不同禽流感病毒在环境中的分布情况,及时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以采取有针对性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措施。全省17个市州的监测场所和监测点扩展为:在每家活禽市场、每家家禽规模养殖场、每个自然村、每家家禽屠宰加工厂、每个乡镇(或县区)所辖的野生禽鸟栖息地均设立监测哨点。

  对职业暴露人群组织开展血清标本采集并进行实验室检测;同时,对职业暴露人群中出现的流感样症状患者,由所在地县级疾控中心及时采集其相关标本,送国家及省级流感网络实验室开展检测。

  对于外环境,主要采集和检测各监测点的禽类(含候鸟)饮水、清洗禽类的污水、粪便及笼具表面等环境标本。各监测网络实验室至少每月采集1次标本,每次采集各类标本应分布在不同场所,然后按要求完成标本的运输、处理和实验室检测。(刘曲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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