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 夫妻离婚后隔着“三八线”吵成仇人

26.03.2016  12:29

  闹上法庭的离婚官司,十有八九是财产分割遇到了困难,其中,争吵点最多的就是房子。记者昨从江岸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一对老人因“离婚不离家”而产生纠纷,向法援中心律师求助。

  夫妻离婚10年不离家

  “离婚后争吵了十多年,从感情不好都快吵成仇人了,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刘先生今年50多岁,家住汉口。不久前,他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向律师倾诉自己的痛苦。十几年前,他和前妻离婚,但在分割房产时遇到了问题。他们唯一的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都不想放弃。而且如果其中一方放弃房子,另一方就要拿出现金补偿,两人经济状况都不好,谁也拿不出这笔钱。

  两人办完离婚手续后约定,一方拥有厕所和主卧,另一方拥有厨房和次卧,客厅划“三八线”分割,尽量保证两人拥有的面积差不多。平日里,厨房和厕所可以共同使用。这种状态保持了十多年,这些年里,两人争吵不断。最近,刘先生因为前妻占用了他客厅的“属地”,又发生激烈争吵。

  律师建议分居求清净

  接待刘爹爹的是湖北星威律师事务所昌子敬律师,她给老人的建议是,要想彻底落个清净,还是早点分开居住好,要不然以后还有吵不完的架。

  她认为,暂不论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总难免有一些摩擦,最麻烦的是,由于房子是归两人共同所有,以后涉及到卖房、租房的问题上,都必须双方同时签字,而一旦双方的观点不一致,也极有可能再次发生吵架或冲突,建议得房子的一方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赔钱给另一方。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李海夫律师建议,得房子的一方可以以房子来抵押贷款,将一半房款先给另一方,也可以将房子公证为孩子的名字,但两人暂时居住,这样达到两不亏欠。

  记者翟兰兰 通讯员林瑜 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