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期过半湖北打击非法捕捞力度空前 查处一批案件

06.05.2016  16:48

  5月6日,记者从湖北省水产局获悉,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要求,自2016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施新的禁渔期制度。自新的禁渔期开始以来,湖北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大力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查处了一大批非法捕捞案件。

  据统计,禁渔期前两个月,全省各地共查获违禁捕捞渔船228艘、取缔违规渔具1988部、查处电捕鱼器267台(套)、炸鱼案件2起、没收非法渔获物8925.66公斤、没收违法销售渔获物1029公斤、没收“三无”船只31艘、行政处罚150人、刑事处罚62人,罚款13.27万元。

  据省水产局渔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渔政执法机构将继续加大禁渔期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同时他呼吁全社会共同积极参与,发现不法人员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进行非法捕捞,特别是使用电、毒、炸等方式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时,及时向渔政执法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7-88847982、027-88873415。渔政执法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刘曲 田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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