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禁止教师停薪留职 遏制“吃空饷”现象

28.11.2014  18:20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富涛)日前,丹江口市教育局出台了《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禁止教师停薪留职”。

  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教职工停薪留职。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借用中小学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借用的,须经市领导批准同意,借用时间为6个月。借用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教龄,未经批准又未回原单位上班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其工资。

  据了解,这一举措将有效遏制教育系统内部“吃空饷”现象。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