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三大”创新举措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29.09.2014  18:45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29日电(岳发号、汤文飞)神农架林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堪称完美的生物多样性生态体系而闻名于世,旅游产业发展日趋繁荣,旅游人数逐年上升,游客满意率和“美誉度”不断提高。但是,随着旅游市场大发展,旅游市场出现的问题也有所增多,近年以来,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一年时间里,创新“三大”工作措施强化旅游市场管理。

    一是制定并实施《神农架林区旅游业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职责为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旅游投诉管理约谈机制。该《办法》共计十七条,主要针对林区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导游人员、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星级宾馆、旅馆、社会小餐饮、农家乐、小商品经营户(景区购物点)、交通运输等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区内从事旅游经营的从业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规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被投诉和不诚信行为的进行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其管理整改期限为一年。对被列入质量失信“黑名单”的管理对象,将通过神农架电视台、神农架报、各新闻网站、公共广场LED显示屏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2年。

    二是制订并下发《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旅游速裁合议庭的实施意见》。由林区旅委联合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订该《意见》。《意见》共分20条,速裁主要适用于法律关系单一、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一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侵权、债务问题发生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要求速裁的案件;二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要求速裁的案件;三是其他涉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关系,要求速裁的案件;四是由林区涉旅部门提请速裁的案件;五是人民法院认为适宜通过旅游速裁庭进行处理的其他案件。通过专门审判流程,由旅游速裁庭进行审理,最大限度地简化民事诉讼程序,使当事人受损害的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保护,旅游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三是成立神农架林区旅游综合执法局。结合当前我区旅游发展形式,经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撤销神农架林区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机构神农架林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神农架林区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新组建神农架林区旅游综合执法局,并将其职责划入旅游综合执法局。同时,还将林区物价局、工商局、卫计委、运管局、食药局所属的部分涉旅执法职责,划入旅游综合执法局,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负责全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行政执法等工作。(完)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