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获刑6个月 郭采洁:可以回家过年 感谢

09.01.2015  21:04

  图片来源:郭采洁微博

  中新网1月9日电 今日上午,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成龙之子陈祖明(别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中午,房祖名好友郭采洁一条简短微博“可以回家过年,感谢”引发热议。

  据悉,今日在庭审过程中,房祖名称自愿认罪,并表示,“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

  法庭上,他也希望今后用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实习编辑: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