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者身份被涉毒者冒用 矫正人员还其清白

16.03.2015  12:45

  长江日报讯(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童勋)“谢谢东西湖司法局矫正人员调查真相,还我一个清白!”近日,洗清涉毒污点的东西湖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周某感激不已。

  2月14日,经批准,周某外出前往汉川,不料在返汉途中被民警带至汉川铁路派出所控制,称其有涉毒记录。

  面对突如其来的涉毒记录,刚满18岁的周某非常害怕。他曾因抢劫被判缓刑,作为未成年犯一直在社区服刑。如果有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此条涉毒纪录将伴其终身,也将让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管理级别上升为严管。严管后,将严禁其外出,手机定位监管。同时还需每月向社区报告,增加社区服务、教育学习次数等。在住宿、乘车过程中均会受到严密监管和盘查。

  情急之下,他请民警拨通金银湖司法所的电话。司法所立即与派出所沟通,若对周某尿检无异常,请放行。

  周某回家,司法所联系金银湖派出所协助核查其涉毒记录一事。据公安部门警综平台显示,周某于2014年1月18日因吸食麻果被某派出所行政处罚5日。但周某明确表示从未吸毒,并反映身份证曾遗失。面对周某委屈的泪水,其家人也很着急。

  金银湖街司法所立即展开调查,前往处罚周某涉罪的派出所核实。办案民警称确实办理过周某涉毒案。核查人员申请查阅案件卷宗,查找涉案“周某”的照片、联系电话、签名等,经反复核实,涉案人并非正在社区服刑的周某。警方判断,极可能为拾到周某身份证的人员,冒用了其身份。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该派出所表示,尽快撤销周某涉毒记录,还社区服刑人员清白,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