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召开部分市、县供销社资产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11.06.2014  17:27

有关市、县供销社,省社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总社推进综合改革和总社监事会的有关工作部署,省社监事会拟于6月20日左右召开市、县资产监管调研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近十年来社有资产流失和增益的经验教训,廓清现行政策、法规等体制环境对社有资产监管形成的主要障碍与制约,重点从政府政策创新和自身工作机制创新两个角度,探索社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新途径,切实增强对社有资产的实际控制力。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中有关社有资产政策精神的落实情况(如本级政府出台的涉及供销社社有资产内容的主要文件、领导讲话、批示,及具体落实情况等);
  2、近三年来本级社有资产监管工作总结、体会与建议,主要从两个层面:
  其一:从供销社自身监管效能层面,主要着眼点:
  (1)社有资产现状;
  (2)社有资产监管组织机构如监事会、财资、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设立、变更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3)监事会对本级理事会工作的建设性监督情况;
  (4)将改革与资产保值增值有机结合的成功范例;
  (5)出资企业经营管理层可能出现的内部人控制造成社有财产权落实不够问题;
  (6)股份制企业中的社有资产权益保障问题;是否按股权比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7)资产评估、担保、抵押、出租、出让、土地变性等社有资产经营和资产处置过程中造成资产贬值或隐性流失现象及现行资产处置运作的机制缺陷;
  (8)相关建议。
  其二:从宏观政策体制层面,主要着眼点:
  (1)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社有资产属性的主要认识;
  (2)政府或有关部门干预社有资产处置问题; 
  (3)本级社有资产运营、监管中面临的具体政策与法制障碍; 
  (4)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
  (5)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
  (6)相关建议。
  三、参会人员
  银丰集团、农资集团、荆门东方百货主要负责人,有关市、县供销社(十堰、随州、潜江、大悟、云梦、浠水、大冶、随县)主任。
  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从供销社改革全局顶层设计出发,结合实际,深入一线,摸清情况,做到材料准确详实,建言前瞻可行。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蕊
  电话:027-85730790
  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