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20.04.2017  12:50
4月初,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果的通报》(鄂办文〔2017〕22号)文件,我校再度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称号,此前,我校曾获2014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称号。
 
      近年来,学校不断健全和落实综治责任制,构建目标责任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的整改和防控。学校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严格按照与省委、省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以校园环境创建和文化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保障了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今年3月,我校还荣获了江夏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2016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