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社会保障改革要引入精算概念

29.07.2014  10:11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多次强调,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堵塞制度漏洞。为何要在此时提出基本养老保险的精算概念,有何意义?本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财政部科研所专家。——编者

记者:社会保障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入精算概念有何意义?

李全:从公共财政的角度而言,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我国现阶段财政支出的根本要义。其投入方向应该是两个层次,一方面是各类社会事业,包括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国防、行政等社会事业的支出,另一方面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大投资事宜,比如经济结构转型中的重大产业投资。三中全会之后,财政支出的重点紧密围绕上述两个职能展开,在社会事业支出中的头等大事就是社会保障支出。然而由于没有引入精算的概念,就难以提高其精确度,导致这些年来社会保障相关收支的波动较大。引入精算是社会保障收支改革的必由之路,以保证社保资金的运行高效、可控,既可更好地为社会发展运行服务,又不再单纯背靠财政吃饭。

记者: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应该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按照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表述,后者是财政要保证的。前者是要精算的,你是怎么理解这个提法的?

李全:根据我国社会保障部门的分类,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是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国际上比较公认的两种理论体系中,俾斯麦模式强调以保险原则为基础,实行现收现付制,强调权力与义务相统一,提倡保险费为主,税收为辅;贝弗里奇模式又称为全面福利模式,不过分强调保险原则,主张福利的普遍性和统一性,实行现收现付制,不过分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税收是更重要的筹资方式。基于我们国家有限的财力基础和突出的人口特点,我国当然更适合于俾斯麦模式。这就要求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这就需要有一个精确的计算,每期由个人缴费多少、承担多少、政府资助多少,这就必须引入精算的概念。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社会保障制度。救助对象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保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但由于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一时无法维持生活的人。作为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应该全额保障。

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特别需要关怀的人群,提供必要的社会援助;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社会互助则具有自愿和非营利的特征,由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提供税收支持。因此,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是较为特殊的社会保障,我们国家一直在做,可以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辅助部分。

记者:既然社会保险作为社会化保障的重中之重,那么引入精算的概念应该是势在必行了,下一步我们应该如何操作?

李全: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确实是重中之重,不仅仅因为其决定了大部分劳动者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而且涉及到社保体系的良性运转,是我们国家保障的根基。在各项社会保障中,社会保险是一个应该逐渐步入市场化运行机制的保障模块,应该引入精算的概念,以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

过去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险没有引入精算的概念,从逻辑上来讲就存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效率不高,在资金较为紧张的年份,会导致社会保障的功能也受限。由于社保资金是存放于社保账户的,其余额长期不动,有观点就认为这笔钱可以拿出来花,在此前几年我们面临国际金融危机时,有人甚至提出用社保资金来维持金融机构运转,温和一点的提法是可以用社保资金购房、购车甚至消费,这些观点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从一个国家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社保资金实际上归属于报表中负债项下,如果把负债拿去从事一个快速消耗的支出,则必将导致负债的远期压力。再加之个别地区有不法分子挪用社保资金从事与社保无关的其他事项,一旦资金无法回笼,就会导致社会保障体系出现危机。

因此,作为老百姓的“保命钱”,社会保险资金的收支必须引入精算的概念,起码算清楚每一期大概的收支应该是多少,这些收入中哪些应该是由参保人缴纳的,哪些应该是由国家补充的。另一个微观的层次,还应算出参保人缴纳的比例与家庭收支的关系,从而可以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而国家补充的资金中多少是来自于国有资本红利,多少来自于税收补偿,也要有明确界定。这有利于从微观上设计、完善我国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体系,最终为国有资本收支体系的运行提供理论基础。

记者:随着人口老龄化,我国的社会保障压力会越来越大,除了以上提到概念外,还需要逐步落实哪些措施保证后续的社会保障良性运行?

李全:应该说人口红利正在离我们远去,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约16%,而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继续,作为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的支付压力将会越来越大。为了保证社会保障体系的高效、完善、可持续,应完善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并构建、完善可持续的社会保险投资运营机制。

首先,应逐步完善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目前我国仅有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以及一些部门法规和规章,应在法律层面做一个清晰的规定,把社会保障制度在资金筹集、运营,乃至相关机制落实、安排在法律体系上予以固化,并形成一个逐步完善的机制。

其次,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必须全额纳入预算并同时遵循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来进行管理。从制度上来讲,应实行基金积累制,并逐步落实记账式个人账户制度。与个人和企业支付的积累挂钩,不仅能有效约束资金的运转,还能促进个人积累,不影响劳动力流动和代际平衡关系。这实际上是在国家对社保基金集中、高效投资的基础上,由国家承担保底利率托底的专项投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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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精算平衡

所谓精算,就是依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运用现代数学、统计学、金融学等各种学科的科学方法和工具,对各种经济活动中未来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管理,是现代保险、金融、投资实现稳健经营的基础。

长期保障要求资金被储存起来以备将来的支付,这就需要评估未来的不确定事件,例如随年龄增长死亡率的变化,要求不断发展对储蓄及投资基金进行贴现的数学技术。长期保险保障(如人寿保险以及年金)不断增长的需求,精算学逐步成为一门正式的学科。它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为基础,与人口、社会、经济有关科学相结合,对风险事件进行评价,对各种经济安全方案的未来财务收支和债务水平进行估计,通过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等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政策,实现未来一定周期内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平衡。精算学的“代言者”是精算师,他们受过系统、全面的精算基础教育,经过综合、职业培训,成为集专业技术和管理技能于一身的专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