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试点政府购买社会保护 困境未成年人可获帮扶

05.05.2015  12:32

  流浪乞讨、监护缺失等五类陷入困境的儿童将获得专业的社会帮扶,这些帮扶有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等。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将探索建立新型社会保护制度,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救助。

  全市摸排五类困境未成年人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保护对象主要确定为五类困境未成年人:有流浪行为被救助的;有短暂流浪行为或严重流浪倾向的;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遗弃等原因实际无人监护的;因监护人经常性忽视、家庭暴力等得不到适当监护的;因被拐卖、非法雇佣等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

  据了解,市民政、综治、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卫计委、教育、人社、妇联、共青团11个部门将组成工作专班,救助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目前,武汉市正在摸底排查全市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困境未成年人可获定期走访、心理辅导等服务

  据介绍,对陷入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将分社会帮扶,主要有对困境未成年人员及其家庭,采取定期走访、心理辅导、社会服务等形式,帮助这些儿童增强心理正能量,提高自我抗压力、自我解压能力,直至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我市将从监护缺失与失当、心理伤害、身体伤害、性侵害、生存危机等方面,对困境未成年人分为四个风险等级。其中,风险最低的困境儿童为教育失当或疏于管教,缺乏良好的引导或关怀,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导致行为偏差或受到侵害;最高为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可能造成重大心理伤害,产生了严重行为偏差等情况,包括虐待、严重暴力、性侵害、吸毒等。

  据了解,我市将成立专家组,依据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对排查、报告的未成年人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建立数据库和个人档案,评估风险等级。

  社会帮扶由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机构实施

  据介绍,我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合作,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教育矫治和技能培训等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救助服务。此外,对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我市将引导、吸纳一批大学生、教师、在职或退休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等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志愿服务。

  据了解,相关评估督导机构、社工机构正启动公开招标。(长江日报 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周钢)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