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发展的湖北实践
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 马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做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可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是巩固意识形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引领宗教坚持中国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湖北省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中,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和方针,结合地方特点,继承传统做法,创新实践,形成了独特的模式,通过理念、形式和管理的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引领作用。
创新理念 创建立体化融入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湖北省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的实践中,主动作为,积极引导,全面构建立体化融入格局。
为建立过程管理的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宗教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了领导工作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和决策部署。二是建立了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内容。三是建立了信息工作机制。在各级管理中配备宗教工作的信息员,及时掌握了解异常情况并报告,对风险点及时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四是建立了关爱工作机制。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实现了宗教教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爱工作全覆盖。五是建立了支持性主体作用发挥机制,制定专门的《宗教团体人员素质提升规划》,提升宗教团体人员能力素质。
为“导”之有效,湖北省推行“五个结合”,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谐理念教育、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等相结合,形成了立体化融入格局,为团结、引导宗教界人士,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激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主动参与、积极自为、主动示范引领,形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营造了社会氛围。
创新形式 共建全面融入体系
创新平台,搭建多元化融入体系。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湖北省积极建立了立体化融入平台体系。
一是依托传统平台,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湖北省积极推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讲经讲道引导信教群众,传播正能量,自觉抵制境外渗透和邪教入侵。二是依托公益平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湖北省积极提高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各类宗教慈善专题培训活动,精准扶贫工作,以及敬老、助学等活动。三是搭建交流平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湖北省各类宗教组织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经交流、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教育实践等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依托创建平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湖北省积极利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寺观教堂等创建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落实到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信教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这种多元化、立体化平台体系的建立,使湖北宗教界形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
创新实践,培育示范性融入典型。湖北省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和爱国情感,推动爱国主义进入宗教活动场所。武汉市推出了伊斯兰教团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五进”,即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清真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进清真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清真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清真寺,流动穆斯林服务引导进清真寺。武汉市还组织全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定期升国旗,以悬挂国旗的方式向社会各界表明伊斯兰教界的爱国情怀。武汉、黄石、宜昌及全省大部分宗教场所定期组织升国旗仪式,已形成自觉行为。五星红旗在湖北宗教场所高高飘扬。
创新品牌,拓展核心价值观国际传播渠道。湖北省充分认识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向世界展示中国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重要意义,倾力打造了“道教论坛”、禅宗文化高峰论坛等宗教文化品牌,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的国际传播渠道。
创新管理 构建规范化融入机制
为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宗教活动场所,湖北省通过构建规范化融入机制,夯实了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立体化的领导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二是统战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将宗教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各级政府常务会议议程,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出台实施意见和制定规划。三是统战部门担负协调责任,宗教工作部门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以联席会议的办法,形成了以统战、宣传、安全、公安、外事、民宗、民政、高教、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相互协作的抵御渗透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督导评价机制。研究出台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场所”的科学评价标准体系,每年以此对宗教场所进行考核,并将考评纳入对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年度考核之中,确保此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激励导向的培育机制。一是通过设立模范人物、模范场所、模范团体等评选标准,将评选结果纳入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场所”的激励机制,建立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及先进模范给以荣誉激励的工作创新。二是通过建立品牌活动申报机制,推动形成思想建设类、制度建设类、主题活动类、平台建设类、示范模范类、志愿活动类等品牌。
湖北省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中,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品牌创建等方面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所以,必须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念,不断创新,全面推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场所的路径。
总之,要把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来抓。抓好这项工作,关键在制度建设,只有搞好制度建设,才能实现常态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引向深入,使爱国、法治、德治、和谐等基本价值追求深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内心,化为其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