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湖北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优秀科普旅行社 优秀科普导游员的通知

30.05.2014  23:3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科协:

为加快发展我省科普旅游事业,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科学文化和旅游休闲需求,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旅游局、省科协《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科普旅游事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省旅游局、省科协将共同在全省开展科普旅游示范景区、优秀科普旅行社和优秀科普导游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景区,各旅行社,持证在岗导游员。
  (二)评选名额
  “湖北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 5个,“湖北省优秀科普旅行社”5家,“湖北省优秀科普导游员”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湖北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评选条件
  1. 景区开展科普活动有保障。即做到“五有”:有1名分管领导、有2名专兼职人员、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年度工作计划、有管理制度。

2. 景区开展科普活动有阵地。即做到“五有”:在景区重点地方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科普宣传栏和明显的科普标识牌,在景区购票处有免费发放的反映景区特色的科普宣传小册子,有专门的景区科普解说词并能提供有效的讲解服务,在景区宣传视频资料中有科普宣传内容,在景区游客中心服务台有科普宣传咨询服务。

3. 景区开展科普活动有特色。在每年科普日、科技周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能根据景区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受游客欢迎的特色科普活动;能较好地将景区自然景观、历史和科普知识结合起来,编排设计有特色、有吸引力的科普游览线路;能坚持开展日常性科普宣传活动,并取得实效。

4. 景区开展科普活动有讲解。在景区简介中,有景区科普知识介绍;景区导游词具有科学性、趣味性、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讲解服务,讲解人员能准确、生动、形象地讲解科普内容,使游客寓教于乐。

5. 景区开展科普活动有成效。游客对景区基本科普知识的知晓率达到50%以上,对科普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示范景区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无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和邪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形象,且无重大投诉、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湖北省优秀科普旅行社评选条件
  1. 湖北省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且连续经营旅行社业务满3年以上。

2. 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信誉。

3. 三年内无重大责任投诉或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 有分管科学普及工作的领导,有专人负责科普旅游具体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导游开展旅游科普知识培训。

5. 免费为公众提供科普旅游宣传资料,积极配合“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相关重大科普活动计划的实施。

6. 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科普旅游工作。

7. 能够结合我省实际,策划设计有新意、有专业特色、讲求实效的科普旅游线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湖北省优秀科普导游员评选条件

1. 热爱科普事业,积极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

2. 具备基本的科学素质,熟悉重点景区科普旅游的基本知识和科普内容。

3. 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导游技能,科普讲解语言文明、生动、有感染力。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违反相关行业管理制度和企业劳动纪律的行为。

5. 依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IC卡),或持有景区(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
      6. 全职或兼职在景区(点)从事科普导游工作或讲解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工作程序是:由符合条件的景区、旅行社、导游员所在单位申报,各级旅游局、科协联合推荐,省旅游局、省科协组织评审。

(二)各地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市州旅游局的旅游产业科负责,各市州科协的普及部做好配合工作。
  (三)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四)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的科普旅游示范景区、科普旅行社和科普导游员进行公示,省旅游局和省科协对最后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五)申报科普旅游示范景区、优秀科普旅行社、优秀科普导游员需填写“湖北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优秀科普旅行社”、“优秀科普导游员”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2、3)。各市州、林区、直管市旅游局、科协要对呈报的事迹材料认真审核,并于2014年 8月20日前分别报省旅游局产业处和省科协普及部。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由省旅游局和省科协授予“湖北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湖北省优秀科普旅行社”、“湖北省优秀科普导游员”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作为省旅游局认定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行业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旅游局产业处,联系人:赵晓云
  电  话:027—87124712

联系单位:省科协普及部,联系人:祝建松

电  话:027—87123442

 

附件1.  湖北省科普示范景区推荐表

附件2.  湖北省优秀科普旅行社推荐表

附件3.  湖北省优秀科普导游员推荐表

 

 

湖北省旅游局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1. 科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