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丨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更高、成色更足

28.09.2019  12:20

  本网讯(记者 蔡欣  通讯员  胡文涵)9月26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廖焱清一行赴崇阳县组织召开第三次定点扶贫工作协调会。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崇阳县委书记杭莺,崇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冰野,崇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峥,各定点扶贫单位有关负责人等参加联席会议。  

  与会人员就如何巩固脱贫成果、如何让贫困人口步入小康、美丽乡村建设如何抓到实处、乡村振兴如何一步到位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     

  

  会上,受王晋检察长委托,王永金副检察长对今年以来的定点扶贫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就抓好下一步帮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王永金副检察长指出,崇阳县今年完成脱贫19483户70805人,贫困发生率从18.9%下降到0.02%,提前实现了脱贫摘帽。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县委县政府和定点扶贫单位的勠力同心。各定点扶贫单位应当始终保持攻坚态势,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足。 

  王永金副检察长要求: 

  要深化认识、保持战略定力。虽然崇阳县目前已经脱贫摘帽,但只能算是通过了“期中考”,要巩固脱贫成果,经得起明年党中央的“大考”,取得脱贫攻坚工作全胜,需要各定点帮扶单位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后续帮扶工作。 

  要遵循规律,巩固脱贫质量。处理好培育产业和拓展市场的关系,从确保安全、打造品牌、拓展市场三个方面入手,增强“造血”功能,实现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处理好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关系,让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能感受到温暖,确保全面小康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处理好当前脱贫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在把当前脱贫作为首要任务、底线工作的同时,将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要强化保障,增强攻坚合力。各定点扶贫单位力量不能减,配合不能松,作风不能变,共同完成定点扶贫这一共同政治任务,齐心协力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会上,崇阳县委书记杭莺就各帮扶单位对崇阳扶贫工作的鼎力相助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介绍了崇阳扶贫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并结合县情提出问题整改、政策宣传、村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医共体建设等下一步扶贫工作着力点。

  

  会议由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廖焱清主持。 

  

  当天上午,王永金副检察长一行还到崇阳县检察院实地调研了智慧检务建设等工作。